一方面,中证登在政府债务甄别结果出台前率先出台风险防范措施,可能会导致部分投资者预期措施出台是为了未纳入政府债务范围的城投债违约做准备。由于43号文和351号文已经出台一段时间,市场对于未来地方政府债务甄别将尘埃落定都有一定预期,而且大部分投资者对于不能纳入地方政府债务范围的债券偿还也依然具有较强信心,认为政府支持的意愿仍然较强。但中证登在甄别结果出台前就如此大幅收缩质押范围,不免会对投资者的上述预期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丧失质押回购便利后,平台再融资的成本和难度都可能增加。结合发改委及交易商协会最近都在收紧城投类企业发债门槛,而2015年城投债到期量相比2014年明显增多,再融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根据我们的城投行业分类统计,2015年城投类债券到期量是2014年的2.9倍,考虑还本付息和回售后,需要再融资的量有6300亿。该金额达到2014年城投债发行量的一半以上,并且超过2013年及以前年度的年发行量。而国务院43号文后,发改委和交易商协会为配合43号文精神,先后发文收紧了城投平台发债标准,符合条件的也需要大量补充尽职调查和信息披露材料。特别是协会此次明确,在审计署、银监会及财政部融资平台名单内的企业将丧失发行协会主管债券产品的资格。由于城投企业自身造血能力较弱,一旦再融资渠道显著收紧,容易出现流动性问题,使得今年以来极度提升的城投风险偏好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