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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举债招商未必有好果子吃(3)

经济参考报2014年08月05日09:36分类:地方债

核心提示:为摆脱可支配财力不足、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对等的约束,实现发展、环保等重重目标,举债度日已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常态。除了发展之需,还有一些地方罔顾财力,盲目建设政绩工程,导致债务积累越来越多。难以遏制的举债冲动之下,地方财政承受着巨大压力。

赊账盖楼 “赤字经营”打造政绩

在建设政绩工程的驱使下,有的地方不考虑实际财力,盲目建设,“举债发展”、“赤字经营”。土地财政难以维系,导致债务积累越来越多,无力还债。

记者在安徽一个县采访了解到,2013年该县各类基建投入40多亿元,而去年一年的财政收入不足12亿元。类似情况在不少地方普遍存在。内蒙古一个旗因政府所在地搬迁形成债务20亿元,2013年,全旗可支配财力仅7.1亿元,其中工资、行政运转、银行贷款本息等刚性支出6.88亿元,即使剩余部分全部用于还债,每年也仅能还2200万元,还清债务约需要100年。

去年,全国各地法院相继开展对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专项积案清理工作,清理党政机关拖欠债务的历史旧账。据广东省一个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当地各级党政机关有764件负债案件未执行到位,累积欠债超过18.5亿元。

累累欠债背后是一座座政绩工程。

记者调研和查阅相关案件的判决书发现,党政机关赊账多是拖欠工程款、装修款、购买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费乃至公务消费等。上述广东省地级市党政机关赊账的“大头”则多源于“第四公”消费——兴建楼堂馆所。

据悉,该市司法局办公大楼,1999年立项建设。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大楼造价1900多万元,尚欠工程款291万多元及利息。按设计,办公大楼带有天台花园、卡拉OK房、大舞台等休闲娱乐设施,厅内有罗马柱,门口前矗立华表,一副高档奢华派头。因工程款拖欠等原因,项目“烂尾”。2011年,财政追加投资建成使用。

“政府要当资本家不要当地主,但不要当风险资本家。”广东省一个经济发达市市长认为,“现在的指挥棒考核,主要还是考核GDP。如果广东一些地方想做大GDP总量真的很容易,可以加大固定投资,本来规划10年建设的地铁我5年干完,但是这么做可持续不强。固定投资与财政、与土地价值要基本匹配。如果考核指挥棒不变,还是有风险的。我一直很担心,如果政府债务风险总爆发是相当可怕的一件事情。”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