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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举债招商未必有好果子吃(2)

经济参考报2014年08月05日09:36分类:地方债

核心提示:为摆脱可支配财力不足、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对等的约束,实现发展、环保等重重目标,举债度日已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常态。除了发展之需,还有一些地方罔顾财力,盲目建设政绩工程,导致债务积累越来越多。难以遏制的举债冲动之下,地方财政承受着巨大压力。

发债治污 环境债暗藏“走偏”隐患

很多地方政府通过发行污染治理专项债券和向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但“举债治污”在改善环境的同时,也暗藏在政绩、效益、环境三种取向间“走偏”的隐患。

位于湘江上游的湖南省郴州市,地下蕴藏着丰富的钨锡铅锌等矿产资源,百年开发后,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

如今,郴州一片曾被矿毒和污水严重污染的土地,被改造成了西河湿地公园。随着污染企业被关停,厚厚的重金属尾砂堆场得到安全处理,花叶芒、芦苇、荷花、风车草等构筑的生态坝净化水质,西河湿地公园及周边变成了风景如画、生态宜居的新城区。苏仙区一位副区长介绍,随着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西河湿地周边过去40万元/亩乏人问津的土地,如今市价高的可达150万元/亩至220万元/亩。

据了解,湖南省是国内首个发行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债券的省份,迄今已成功发行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债券67亿元,西河湿地是债券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之一。据湖南省发改委统计,截至2013年11月,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总投资255亿元,有两成资金靠发行债券和贷款。

“钱可以慢慢还,污必须马上治。”郴州市市长瞿海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些年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地方融资呈现方兴未艾之势。其中吉林省发行5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向松花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倾斜;湖北发行16亿元城投类企业债券治理大冶湖;安徽发行12亿元债券治理巢湖入湖河道水环境。目前,包括云南昆明滇池污染新一期治理等在内,各地还在申请发行多种“环境债”。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信息显示,“环境债”的“正规军”——污染治理债券利率为“基准利率+基本利差”,利率水平一般达到7%左右,期限多为7年。从第3年至第7年末,每年需偿还本金的20%及当期利息。而金融机构环保题材贷款,一般利息更高、还款周期更短。

记者接触到的很多城市负责片区开发的负责人说,“环境债”某种意义上是地方债的“变种”,操作中需要在三种取向中寻找平衡点,把握不好很容易“走偏”:

首先,容易催生“政绩花瓶”和“形象工程”。有地方融得资金后,将“借的当赚的”,在还款压力较轻的存续初期搞短时间内有“视觉效果”的项目,“重地上轻管网”、“重基建轻机制”、“问投入不问回报”、“有借款计划没有还款计划”等,不仅埋下债务违约风险,还使表面风光的环保项目难以起到环境改善实效。

其次,沦为房地产等工商经济的附庸。“借环境保护治理债,打土地升值、招商引资算盘”,这是一些地方拿环保“包装”和“策划”地方债的“生意经”。中部一个城市以湖泊及周边生态治理名义发债8亿元,但实施中却将大笔资金都投向道路、桥梁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将新增商业、综合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发展旅游和工商经济放在环境效应之上。

此外,环保项目成了“胡子”和“壳子”。一些地方融资建设起环保基础设施工程,却因为没有相应的财政保障机制或商业模式支撑,要么缺乏后续资金成了“胡子”,要么建成缺乏资金维持常态化运转的“壳子”,不仅加重地方债务和财政负担,还因无法发挥应有功能而受到社会指责。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