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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新政解读一:42号文是系列文件最新升级版(3)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5月26日09:51分类:地方债

核心提示:“42号文”有利于推广PPP模式、完善财政投入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打破行业限制、激发经济活力。相继“113号文”、《指引》、“42号文”等一系列文件出台后,我们有理由对后续政策的细化和落实抱有更大的希望。

制度与细则的完善为PPP保驾护航

回顾我国的国有企业混合制改革,我们可以看到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并不高。这里面最核心的原因便是国有企业向社会资本开放的份额被限制,同时社会资本不允许自由退出。社会资本进入国有企业后,虽然名义上成为了股东,但是没有决策权,国有资本一股独大,损害了小股东的利益。而社会资本退出也受到限制,使得社会资本玩不起,跑也跑不起。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当然不高。

而对于PPP项目,政府对投资的方向仍然具有决定作用(PPP采取的是招标制),项目的灵活性受到限制,相信社会资本很难决定资金的使用方向。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没有公司治理机制保证PPP项目的市场化运作,PPP项目在本质上还是相当于政府向社会资本举债,而不是共同出资。同时,一个项目很难在其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周期内保持项目发起时的结构不变。这同样需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治理理论设定社会资本的退出机制。只有在资本能够自由流动时,资本才是真正意义上安全的。

“42号文”有利于推广PPP模式、完善财政投入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打破行业限制、激发经济活力。相继“113号文”、《指引》、“42号文”等一系列文件出台后,我们有理由对后续政策的细化和落实抱有更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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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