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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平台政企合一暗藏多重风险(3)

中国证券报2014年09月02日09:08分类:债券资讯

核心提示:融资平台公司一方面承担政府投融资职能,一方面又被当作市场主体与金融机构对接,畸形的运营模式使其游离于监管之外。

风险累积令行不止

在地方政府庇护下,一些缓释风险的规范融资措施被当成“耳旁风”,一些平台公司不仅不清理、制止,还在继续违规操作,饮鸩止渴。

缺乏外部监督,公司管理层又没有动力为企业长远考虑,融资平台公司的风险不断累积。同时,与地方政府深度捆绑在一起的融资平台公司,对国家相关部委的一些缓释风险的措施也打折执行,继续采取违规办法和手段融资,放大杠杆。

记者了解到,一些融资平台公司只考虑眼前投资需求,不计成本发债。去年底、今年初市场利率达到历史性高点时,还是有城投公司在这个时点发债,债王频出。还有基层发改部门干部担忧,有的地区的融资平台公司可能风险已经很大,但融资平台公司没有进行预警,任由风险发展直至爆发。如2011年4月,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向其债权银行发函称:即日起只付息不还本,该公司在建行、国开行、工行等十几家银行贷款余额近千亿元,大大超过了其偿债能力。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在地方政府庇护下,一些缓释风险的规范融资措施被当成“耳旁风”,一些平台公司不仅不清理、制止,还在继续违规操作,饮鸩止渴。经梳理,以下三种融资行为被多次叫停,然而目前仍然普遍性地运用。

——大范围采用回购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行为,即BT模式。去年国家四部委下发的463号文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以BT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然而,在融资额达不到投资需求时,融资平台公司仍普遍性地采用BT模式弥补不足,一些公司还公开地将此作为企业的经营创新。

——一些地方政府继续违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资或提供担保。2010年国办19号文、去年的463号文均要求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然而,在融资平台公司从信托、基金公司等影子银行融资时,地方政府提供担保函现象仍然大量存在。记者随机登陆一家信托公司网站,正处于募集期的金禹水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开信息披露显示,“常德市财政局作为直接还款人,承诺到期偿还债务,还款来源有保障。”

——土地储备中心违规与融资平台公司一体化运作。2012年11月,国土资源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土地储备工作。463号文也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不得授权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土地储备职能和进行土地储备融资。不过,不少地方采取拖延政策,将土地储备中心挂在城投公司名下,有的还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运作。一家投融资平台负责人说:“土地是融资平台公司的命根子,如果真的剥离了,融资平台也就走到头了。”(记者沈翀 苏晓洲 王圣志 叶前 杜放 李斌 冯雷 刘军采写)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