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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取消银行间债券流通审批 市场人士期待债券发行提速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5月27日18:47分类:债券资讯

核心提示:央行2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取消银行间债市债券交易流通审批。市场人士告诉中国金融信息网,银行间债市流通审批的取消,加快了债券上市的速度,促进了债券和回购交易,并期待这次的新政,能促进债券发行审批环节的取消,进而促进债券供给提速,使堰塞在银行间的多余资金更快地流入实体经济。

北京(CNFIN.COM /XINHUA08.COM)--央行2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取消银行间债市债券交易流通审批。依法发行的各类债券,在完成债权债务关系确立并登记完毕后,即可在银行间债权市场交易流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央行将加强事中事后管理。

公告中所称各类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公告称,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在债券登记当日以电子化方式向同业拆借中心传输债券交易流通要素信息。同业拆借中心收到完整的债券交易流通要素信息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债券交易流通手续。

市场人士告诉中国金融信息网,银行间债市流通审批的取消,加快了债券上市的速度,促进了债券和回购交易,对债券市场的发展有利。

首创证券研发部总经理王剑辉告诉本网,新政之下,将提升债券交易流通,提高债券发行效率,使债券在银行间流通的行政环节得到简化,

长城证券固定收益投研部经理李学告诉本网,央行此次取消银行间债市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批,这是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政府监管从事前审批到事中和事后管理转型的范例。

与此同时,李学提出,希望央行这次取消银行间债券交易流通审批后,能促进债券发行审批环节的取消,进而促进债券供给提速,使堰塞在银行间的多余资金更快地流入实体经济。李学认为,在债券发行过程中,政府的职能是抓好信息披露、事后跟踪管理、完善相关经济法律法规以及出现违约破产问题时依法处置,而判断债券优劣、决定是否能发行成功、并为此承担相应风险应该是市场的职能。

这次公告特别强调,对于影响债券按期偿付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应在第一时间通过同业拆借中心、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向市场参与者公告。

[责任编辑:李滨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