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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将为暂停上市债券提供转让服务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06月19日17:02分类:债券资讯

核心提示:上交所和深交所双双发布通知,为了维护和促进债券市场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将为暂停上市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目前多只债券因发行人最近二年连续亏损,被暂停上市交易。考虑到债券暂停上市交易至少一年,如果不提供转让服务,可能会抑制部分投资者的合理需求,也会限制投资者自由选择金融消费的权利。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6月19日双双发布通知,为了维护和促进债券市场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将为暂停上市债券提供转让服务。

上交所和深交所表示,目前多只债券因发行人最近二年连续亏损,被暂停上市交易。考虑到债券暂停上市交易至少一年,如果不提供转让服务,可能会抑制部分投资者的合理需求,也会限制投资者自由选择金融消费的权利。

上交所和深交所公布的通知主要明确了债券暂停上市的相关程序;在债券暂停上市后,发行人申请转让服务和上交所决定是否提供转让服务的程序要求;发行人公告要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投资者参与转让业务的途径和要求;上交所会员客户管理职责要求;以及违反《通知》或其他规定的惩戒措施等。

对于发行人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上交所和深交所不提供转让服务。

上交所同时提示称,暂停上市债券风险较大,可能存在无法还本付息等隐患,而且流动性非常差,投资者的议价能力将会受到诸多约束,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作出独立、慎重、适当的投资决策。

上交所该项措施自6月19日起实施,深交所的措施将于9月1日起实行。

上交所《关于为暂停上市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全文)

上交所关于为暂停上市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答记者问

深交所《关于为暂停上市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全文)

深交所为暂停上市公司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相关问答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