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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政债发行脚步渐近 法律障碍仍存(3)

经济参考报2014年05月20日09:14分类:地方债

核心提示:财政部近年来一直在为将来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市政债铺路。但多位专家也表示,《预算法》中关于对地方发债的限制条款是市政债出台的法律障碍,预计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快将在6月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四审。

作用 有助缓解地方财政“钱紧”

开前门、堵后门,是目前应对我国地方债务问题的主流观点。专家认为,发行市政债可以把隐性的债务逐步显性化,防控债务风险。更进一步,可以缓解地方财政“钱紧”现象,对投资和宏观经济起到一定支撑作用。

赵全厚说,因为市政债的评级、信息披露很规范,有了充分的信息和明确的预期,可以对债务风险有所评估,进而有助于把控风险。“如果一个风险突然爆发,危险性会更大,所以说债务显性化可以有助于防范风险”。

赵全厚还表示,市政债的发行主要是通过政府的名义来降低投资成本。“比如融资平台公司的信用不如政府信用高。由于政府信用高,相对来说投资期限可以更长一些,从利率结构角度讲,成本也更低一些。如此,就不存在错配性的流动性风险,也有利于减轻清仓的压力”。

汪德华也表示,期限错配是地方政府性债务最大的危险,通过市政债的形式把期限拉长。“现在的债务很多都是一年、两年,实际上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长期资金匹配,二三十年是比较合适的。通过发行市政债可以延长还债期限,还可以有效降低利率成本。”汪德华说。

此外,有专家告诉记者,今年的形势比较特殊,很多地方遇到双重冲击,更应该尽快启动市政债发行。一方面,很多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不乐观,甚至出现负增长,比如山西、内蒙古等依赖煤炭资源的省份就是典型代表。一方面,一些地方土地财政收入大幅减少,往年上百亿元卖地收入还本付息没有问题,今年房地产成交不活跃,直接影响开发商拿地的积极性,一些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遇到困难。

近年来,我国对地方融资平台管制则越来越厉害,然而对于地方政府发债的政策没有明朗起来,也就是“正门”还没打开,对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影响较为明显。加之今年经济形势不容乐观、投资增速有所下滑。“如果的确允许部分城市发行市政债,对投资、包括整个宏观经济应该都能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汪德华称。(记者赵婧)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