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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政债发行脚步渐近 法律障碍仍存

经济参考报2014年05月20日09:14分类:地方债

核心提示:财政部近年来一直在为将来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市政债铺路。但多位专家也表示,《预算法》中关于对地方发债的限制条款是市政债出台的法律障碍,预计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快将在6月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四审。

专家认为现行《预算法》仍是地方自主发债的法律障碍

“中国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允许10个省市自主发债,推出中国的首批西方式市政债券。”外媒19日刊出的这则消息激起巨大的舆论涟漪。记者随即联系财政系统相关人士和业内专家,截至发稿该消息尚未得到权威证实。

不过,种种迹象表明,财政部近年来一直在为将来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市政债铺路。但多位专家也表示,《预算法》中关于对地方发债的限制条款是市政债出台的法律障碍,预计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快将在6月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四审。

传闻 10省市试水市政债

据外媒19日报道,中国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允许10个省市自主发债,推出中国的首批西方式市政债券。其中包括浙江、江苏、山东、广东和中西部两个欠发达省,以及北京、上海、深圳和东部一座沿海城市。中央政府将在5月底宣布该计划,上述省市可能将从7月初开始发债。

该媒体还称,新的地方政府债券将进行评级,由地方政府自行偿付。

市政债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形式。据了解,我国从2009年开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些债券均由财政部代理发行。最初,财政部代发地方债一年的额度为2000亿元,到2013年这个数字达到3500亿元,而根据2014年的赤字计划,今年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增加至4000亿元。

2011年年底,我国开始试点地方政府直接发债。到2013年7月,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山东省共6个省市被允许自行发债,不过,其发债规模和偿债仍然需要由中央代办。这被许多专家认为是在为将来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市政债铺路。

事实上,不少地方官员和专家学者都在为市政债的发行振臂高呼。

2013年,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透露,温州市已启动研究发行市政债的方案,一旦时机成熟,将考虑进行试点。

浙江省政府内部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温州打算试点发行的市政债正是希望突破额度限制以及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根据温州市自身的财务状况,决定发债规模以及承担还本付息责任,完全做到自主发行。现在关于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市政债的呼声比较高,包括证监会在内的各个部门也对此进行了研究。”

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原首席经济学家马骏4月初在《金融》杂志发表关于地方举债的改革路径的文章称,在短中期内,由财政部对地方政府的风险指标进行详细分析,选择一批偿债能力和财政透明度、稳健性达到标准的城市,允许其发行市政债。中长期来看,应该争取使市政债融资占地方政府融资的比重提高到50%或以上。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