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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风险管控加强 非标收缩利好债市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04月16日17:34分类:债券资讯

核心提示:上海、深圳多家银监部门及信托公司近日纷纷证实,已收到银监会下发的内部监管通知,即《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此次指导意见以严防风险为目的,强调了信托公司在风险中应付的责任,要求信托公司建立流动性支持和资本补充机制。对于债市而言,短期有利于缓解投资者对信用风险的担忧,从而从信用利差收窄的角度有利于信用债。

新华社记者胡章俊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上海、深圳多家银监部门及信托公司近日纷纷证实,已收到银监会下发的内部监管通知,即《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拟进一步规范资金池运作,建立流动性支持和资本补充机制。对于债市而言,短期有利于缓解投资者对信用风险的担忧,从信用利差收窄的角度看将利好信用债。

此次指导意见以严防风险为目的,强调了信托公司在风险中应付的责任,要求信托公司建立流动性支持和资本补充机制。信托公司股东应承诺或在信托公司章程中约定,当信托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时,给与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信托公司经营损失侵蚀资本的,应在净资本中全额扣减,并相应压缩业务规模,或由股东及时补充资本。

海通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姜超对此表示,尽管总的原则是“卖者尽责,买者自负”,但指导意见更多强调了信托公司事前事后责任。本意见若落实将强化信托公司刚兑的动力和能力,降低信托的违约损失率。信托人士也认为,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卖者尽责”的概念,实际效果是强化了刚性兑付。

2013年个案信托项目风险事件时有发生,引发了社会对信托业系统性风险的担忧。据统计,2012年信托行业到期清算出现问题的信托项目大约有200亿元;2013年被曝光的信托项目风险事件又有十多起,问题项目的总金额也有所上升,但是相对于十万亿的规模而言,不良率仍非常低。

针对信托的非标业务,指导意见提出,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对已开展的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业务,要查明情况,摸清底数,形成整改方案,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监管机构。

相对于单一集合信托而言,非标资金池业务具有期限错配以及信用错配两个显著的风险点。国信证券发布报告称,非标资金池业务一方面充分利用资金池的动态缓释能力,进行资产以及负债的期限错配获取收益;另一方面其提供的信托利率相对较低,在持有人端体现为低风险、低回报品种,但其配置的资产为高风险高收益品种,因而信托公司在截留收益的同时也承担了较高的信用风险。

民生证券银行业分析师张磊表示,指导意见主要是为了防止大的金融风险集中和释放,其对银信合作的影响是:一方面直接导致银行借助信托手段的出表规模会减少;另一方面,所谓的非标准化投资受到约束。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数据,2013年,信托公司信托资产总规模为10.91万亿元,与上年7.47万亿元相比,同比增长46%。其中,对于资金池业务的具体规模,尚无官方的统计数据。来自申银万国的数据显示,目前信托资金池总规模不大(预计为3000亿左右),且仅平安、中融和上国投的资金池规模较大。

申银万国认为,监管限制资金池业务目的在于防范资金池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资金池业务的限制对信托公司获取优质资产的能力、项目端的议价谈判能力、刚性兑付的兜底能力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2013年下半年以来,受其他资管机构竞争、刚性兑付难题、外部经济环境严峻、行业监管趋严等抑制,信托行业超高增速已无法维持,未来信托资产规模增长将显著放缓。”申银万国预计,“随着大量房地产、平台项目的到期,信托资产规模可能出现下滑。”

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强化信托公司的风险处置责任,将使其刚兑积极性更强,且责任向股东追溯,要求承诺流动性支持,刚兑能够实现的可能性也大大上升。信托项目违约损失率将由于行政干预而有所下降,实际风险转移至信托公司和其股东。

“对于债市而言,短期有利于缓解投资者对信用风险的担忧,从而从信用利差收窄的角度有利于信用债。”姜超表示,“此外,刚兑成本,通道业务的监管加强和资金池业务清理将降低非标的供给,从而推动配置性需求不得不转向标准化债权工具。”(完)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