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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将发行12亿企业债

新华08网2012年12月08日10:16分类:债券发行与上市

新华08网上海12月7日电(记者杨溢仁)记者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悉,萍乡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将于12月10日发行2012年企业债券,发行金额12亿元,期限7年。

本期债券由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券按百元面值发行,票面年利率为6.89%,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起息日为12月10日,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组织承销团,并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当期债券。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

根据发行公告,本期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萍乡市城南片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江西省动漫产业基地(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萍乡陶瓷产业基地(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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