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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管特征凸显 保监会掀起次级债审查风暴

上海证券报2012年01月05日08:26分类:其他债券

核心提示:2011年的最后一天,中国保监会正式启动对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的审查风暴。保监会要求各家公司于今年2月10日之前,将自查报告报至保监会财务会计部。

2011年的最后一天,中国保监会正式启动对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的审查风暴——《关于开展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下发,保监会要求各家公司于今年2月10日之前,将自查报告报至保监会财务会计部。这与银证保三会监管工作会议“防风险、强监管”的思路不谋而合。

新年伊始,三重因素叠加凸显了即将召开的银证保三会监管工作会议的重要性:一是将于本周五召开的五年一届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展示未来五年金融发展的总体思路,相关精神将体现在三会监管工作会议上;二是三会监管工作会议是对今年全年监管思路的落地,在动荡的国际环境下更显重要;三是三会刚换掌门人,新领导者的纲领性思想方略将得以充分体现。据悉,“防范风险、加强监管”将是三会监管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之一。

2011年,受资本市场疲弱的拖累,保险公司保险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凸显。去年全年,包括华安财险、百年人寿、泰康人寿、信泰人寿、人保财险、华夏人寿、生命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人寿、幸福人寿、中国人寿、太保寿险在内的12家保险公司,总计募集次级债规模约578.5亿元。这一规模比2010年保险全行业发行次级债募集金额140.5亿元高出数倍。

尽管这一数据远低于银行发行次级债的规模,但是,保险公司的这些次级债真都卖出去了吗?调查显示,一些中小保险公司面对偿付能力不足的监管红线和卖不出去的次级债,不得不采用“油饼卷指头”做法:与某家银行协商后,保险公司用存款抵押,将债券卖给银行。一旦出现风险,保险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

除了次级债卖不出去,保险公司还存在乱投资的现象:一些保险公司不顾禁令,将募集资金投入股权、不动产、基础设施等长期投资流动性差的领域,而不是按照有关要求,投资流通性好风险相对较小的品种。更有甚者,在获批发债后,个别保险公司完全不按照有关上报的监管要求,对监管部门不理不睬,让风险游离在监管视线之外。

“加大保险监管工作力度,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关键环节。应当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坚决守住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如果保险公司出现风险,保险消费者首当其冲,利益必将受到损害,所以说,防范风险工作十分重要”,项俊波上任第一次面对媒体时态度坚决。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发行次级债的相关办法,对次级债的募集、管理、偿还、转让等行为进行认真自查,重点包括九项内容,如与债权人签订的次级债协议是否符合相关办法规定;是否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次级债管理方案使用募集资金;次级债募集资金是否用于投资股权、不动产和基础设施;是否按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次级债募集、偿还、赎回或延期情况等。(记者卢晓平)

[责任编辑: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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