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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拟发行不超500亿元小微企业金融债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1年11月10日17:24分类:金融债

核心提示:民生银行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应全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此次发债尚需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新华08网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王文帅、刘诗平)民生银行近日公告称,已收到银监会批复,同意该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应全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此次发债尚需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银监会在10月发布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中,提出了支持小微企业更具体的差别化监管激励政策,其中包括支持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

根据补充通知,获准发行金融债的商业银行,该债项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微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

业内人士认为,在存贷比考核严格的情况下,考核优惠对相关商业银行有一定吸引力。同时,金融债的资信相对较好,违约风险相对较小,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此次民生银行拟发行的不超过500亿元金融债,是首单公布的获银监会批准的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据悉,目前已有兴业银行、杭州银行等多家中小银行向监管部门申请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商业银行申请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的,将结合其小微企业业务发展、贷款质量、专营机构建设、产品及服务创新、战略定位等情况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要求且确有需求的银行,银监会将尽快审批。(完)

[责任编辑: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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