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经委:地方债应纳入预算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27日在有关报告中建议,地方政府性债务应纳入预算,接受同级人大审查与监督。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高强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10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财经委在审查报告中建议,依法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管理机制,规范地方政府性举债融资行为,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偿债机制。同时,应积极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现有债务,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责任编辑:李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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