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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10月10日起发行不超过300亿储蓄国债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09月29日18:14分类:债券发行与上市

核心提示:财政部将自10月10日起发行总额不超过300亿元的第九期和第十期电子式储蓄国债第九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5%,最大发行额180亿元;第十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5.41%,最大发行额120亿元。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财政部29日发布公告称,将自10月10日起发行总额不超过300亿元的电子式储蓄国债,期限包括三年和五年期,发行期为10月10日-10月19日。

公告显示,两期国债为今年第九期和第十期电子式储蓄国债。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300亿元。第九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5%,最大发行额180亿元;第十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5.41%,最大发行额120亿元。

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2014年10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0月10日支付利息。第九期和第十期分别于2017年10月10日和2019年10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从2014年10月10日开始计算,投资者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十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和广发银行网上银行办理两期国债认购、个人国债账户开户和查询业务。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