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债券 > 债券发行与上市 > 财政部10日起发行不超过400亿电子储蓄国债

财政部10日起发行不超过400亿电子储蓄国债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07月08日14:41分类:债券发行与上市

核心提示:财政部将于周四(7月10日)起发行两期电子式储蓄国债,最大发行总额400亿元,其中3年期国债票面年利率为5.00%,最大发行额为240亿元;5年期国债票面年利率为5.41%,最大发行额为160亿元。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财政部7月8日公告称,将于周四(7月10日)起发行两期电子式储蓄国债,最大发行总额400亿元,其中3年期国债240亿元,5年期国债160亿元。

公告显示,两期国债分别为2014年第五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简称:14储蓄05,国债代码:141705)和2014年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简称:14储蓄06,国债代码:141706)。

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400亿元。第五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5.00%,最大发行额为240亿元;第六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5.41%,最大发行额为160亿元。

两期国债发行期为7月10日至7月19日,7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7月10日支付利息。第五期和第六期分别于2017年7月10日和2019年7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时,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按照从上一付息日(含)至提前兑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和以下执行利率向投资者计付利息,即:从2014年7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六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两期国债由38家承销团成员通过其网点柜台代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和广发银行同时通过其网上银行代销。

7月10日至7月11日,网银成员通过网上银行代销两期国债的额度上限为其当期国债初始基本代销额度的40%;7月12日至7月19日,网银成员在其取得的代销额度内合理分配网点柜台和网银额度比例。

两期国债的发行款项分两次上缴中央总金库,缴款日期以到账日为准,7月10日至7月14日的发行款于7月15日上缴,7月15日至7月19日的发行款于7月21日上缴。

电子式储蓄国债是指财政部在境内发行,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它只面向境内中国公民,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机构投资者不能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以100元为赎买单位,并按单期国债设个人国债账户最低、最高购买限制额,以区别于居民储蓄。电子式储蓄国债的利息免征所得税。到期后,承办银行自动将投资者应收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