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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提高债券单笔申报上限

上海证券报2013年12月04日08:24分类:债券资讯

核心提示:上交所近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交易规则》)中债券单笔申报上限的规定做出了相关调整,将《交易规则》第3.4.9条规定的集中竞价系统债券交易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由1万手提高到10万手,即由1千万元面值提高到1亿元面值。

记者最新获悉,上交所近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交易规则》)中债券单笔申报上限的规定做出了相关调整,将《交易规则》第3.4.9条规定的集中竞价系统债券交易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由1万手提高到10万手,即由1千万元面值提高到1亿元面值。

上交所相关人士表示,随着债券交易规模的持续扩大,以及投资者的单笔申报数量不断提高,上交所现有的交易申报数量限制已难以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尤其是难以满足交易申报数量较大的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此次提高单笔申报上限,旨在更好地适应参与债券现货和回购交易的投资者需求,提高上交所债券市场的交易效率。据了解,上述调整将于12月9日起实施。今后,上交所还将根据债券市场发展和投资者需要进一步完善债券相关交易机制。

[责任编辑:穆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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