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债券于8月25日首次在商业银行柜台发行

新华财经哈尔滨8月25日电  从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获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8月25日首次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黑龙江省政府债券。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等10家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认购黑龙江省政府债券,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政府债券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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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有利于拓宽发行渠道。柜台发行增加了政府债券的发行方式,便利个人及中小机构投资选择,增强了债券流动性和市场影响力。

二是有利于丰富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品种。柜台发行认购交易门槛低,安全程度高,认购渠道广,变现能力强,符合个人及中小机构投资特点,满足低风险投资者需求。

三是有利于增强公众获得感。投资者认购黑龙江省政府债券,在获得投资收益的同时,为家乡建设贡献力量,享受公共设施优化、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带来的便利,增强社会公众对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据了解,本次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额2.6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期。债券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行并承担还本付息责任,具有安全程度高、交易门槛低、认购渠道多、变现能力强、免税政策优、社会贡献大等优势。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于8月24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本次发行的柜台债券认购期为8月25日-27日,8月30日开始计息,上市交易日为9月1日,每年8月30日(节假日顺延)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和增值税。

认购期内,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可以在黑龙江省政府债券柜台业务承办银行的营业网点柜面、也可以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包括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认购本期债券。承办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张中闻)


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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