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解读】五部门重塑信用评级市场生态 行业“挤泡沫”后将过渡到新阶段

新华财经北京8月10日电(史可)致力于构建信用评级良性生态秩序的顶层设计近日正式出炉。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起草的《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8月6日晚间发布,该《通知》将于2022年8月6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继此前证监会取消公司债强制评级以及交易商协会发文取消债务融资工具强制评级之后,评级行业迎来的又一记重磅监管措施。相比于2021年3月28日发布的《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通知》在诸多细节上进行了完善,包括明确政策过渡期,弱化政策对行业的短期冲击,同时补充明确评级结果合理性标准,加强信息披露等。

由于《通知》设置了一年过渡期,其对于行业的影响将集中在2022年跟评体现。行业普遍认为,短期来看,评级机构或在收入、评级技术改进等方面面临一定压力。相应的,债券市场的融资成本也将会两极分化,而在行业“挤泡沫”之后,市场会回到一个合理的风险定价区间。

促进评级市场由“监管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型

今年3月28日央行会同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发布征求意见稿,评级行业的变革序幕正式拉开。与征求意见稿一致,《通知》针对评级行业的主要监管思路延续如下几部分:第一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第二完善信用评级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坚守评级独立性;第三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约束机制;第四优化评级生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第五严格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大处罚力度。

同时,与征求意见稿相比,《通知》对于部分规则更加细化、严谨和完善。梳理下来,主要有四点新变化:一是删除了“逐步将高评级主体比例降低至合理范围内,形成具有明确区分度的评级标准体系”的表述,调整为“2022年底前建立并使用能够实现合理区分度的评级方法体系,有效提升评级质量”,进一步明确了实现评级合理区分的时间限制。

二是在连续下调评级的情景中,增加了“除企业并购、分立等正常商业经营的原因引起的评级结果调整之外”的前提条件,结合了评级调整的实操情况,表述更加全面和严谨;三是在引导扩大投资者付费使用范围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向,明确在债券估值定价、债券指数产品开发及质押回购等机制安排中可以参考投资者付费评级结果,可以选择投资者付费评级作为内部控制参考;四是在处罚方面,增加“对评级区分度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进行重点关注的表述,以行业整体进步速度为个体及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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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信国际表示,《通知》明确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应于2022年底前建立并使用能够实现合理区分度的评级方法体系,且评级方法体系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客观全面的原则,促进定量和定性分析有机结合;对除企业并购、分立等正常商业经营的原因引起的评级结果调整之外,评级机构一次性调整信用评级超过三个子级(含)的,应当立即启动全面的回溯检验;监管机构在对信用评级机构评级质量和全流程作业合规情况的检查中也将重点关注评级区分度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等情形。

“《通知》还进一步加强了对评级独立性、合规性要求,对内强化评级机构信息披露机制、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建设,对外强调发行人、增信机构、中介机构应积极配合信用评级机构的尽职调查等评级作业,禁止干扰评级独立性。”中诚信国际称,整体来说,《通知》从多个维度就推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提出具体的意见和要求,有助于推动评级行业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助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联合资信认为,从《通知》的核心内容看,提出鼓励发行人开展多评级、主动评级、投资者付费评级,发挥双评级、多评级以及不同模式评级的交叉验证作用。在此背景下,是否能够获得市场认可将成为评级机构的生存和发展之本,建立能够获得市场认可的评级体系也将成为评级机构提升评级质量的核心目标。

然而《通知》没有采纳“增加投资机构提出发行人强制双评级,其中一家必须提供足够的区分度”的建议,对此,五部委的意见反馈指出,评级机构的选择是市场驱动的结果,强制双评级不利于降低发行成本。

中证鹏元研发部资深研究员史晓珊认为,短期内,双评级等推广难度依然较大,有待制度完善,双/多评级的目的在于交叉验证,而非必然产生不一致的评级结果,且从国际经验看,投资者付费即使有所增长,发行人付费仍是主要模式。

另外,未来地方政府债券也将有评级区分度的体现。根据《通知》,在对地方政府债券开展评级时,应当结合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的特点,综合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支等情况,合理反映地区差异和项目差异。

监管政策剑指评级虚高等行业痼疾

国内信用评级市场建设起步较晚,近几年来,随着债市违约进入常态化,评级机构作为行业的“守门人”一直饱受评级虚高、评级区分度不足、评级预警功能缺失等诟病,特别是去年永煤、华晨等发行人爆出的风险事件之后,相应的跟踪评级滞后、大跨度调整评级等再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市场质疑的焦点集中在:在揭示信用风险方面,评级往往难以及时发挥作用。

进入2021年后,债券市场持续推进深化改革,相应的监管层也在着力根治评级行业痼疾。在《通知》出炉之前,年初的一系列监管政策也都体现了监管弱化外部评级要求,向市场化评级靠拢的精神。其中,2021年2月26日,证监会发布的新《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取消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的强制要求;2021年3月26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实施债务融资工具取消强制评级有关安排的通知》中也取消了短融、超短融和中期票据申报环节评级要求以及发行环节债项评级要求,仅保留发行环节企业主体评级披露要求。

而随着监管的持续约束,评级虚高等现象已经有所改观。一个显著的体现是,2021年来,外部评级下调数量升至历史最高水平,债市首现被降级的发行人数量超过上调的现象。

根据海通证券研报统计,2021年前7月,共有159家主体被下调评级,其中包括114家评级下调和45家评级展望下调;同期仅有49家主体评级获上调。而在去年同期评级下调的主体共90家、评级上调的主体是259家。

另据交易商协会此前通报的数据,2020年全年,13家评级机构共对286家发行人作出评级调整动作,其中正面调整共183家,同比增加0.55%;负面调整共103家,同比增加21.18%。 

这意味着,今年仅前7月负面调整的发行主体数量已经大幅超过去年全年,在监管层的着力纠正下,信用评级市场“挤泡沫”的过程正在加速。

与此同时,自评级行业相关的监管政策紧密出炉之后,各大评级机构纷纷调整了评级方法。新华财经在此前中诚信国际主办的信用风险论坛上了解到,该机构从改进评级技术和提高评级质量两个方面入手,其中在改进评级技术方面,短期内为了拉开区分度,会在现有的评级技术,即其“个体实力评估”(BCA)的基础上加上外部支持的影响,同时加入对ESG的考量。

在业内人士看来,监管在重塑信用评级行业秩序时,着力构建以违约率为核心的质量验证机制,降低高评级主体比例,有助于信用评级市场向国际看齐,提升评级区分度,提高评级的可信度和参考价值。

“未来,评级行业竞争将更趋市场化,推动评级行业竞争格局重塑,信用评级机构的竞争重心将从级别竞争转向评级质量竞争和投资人服务竞争,有助于进一步发挥信用评级在风险揭示和风险定价等方面的作用,更好的充当债券市场‘守门人’角色,推动信用评级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联合资信表示。

评级行业将逐步过渡到新的发展阶段

由于《通知》设置了一年过渡期,其对于行业的影响将集中在2022年跟评体现。短期来看,评级机构或在收入、评级技术改进等方面面临一定压力。

史晓珊看来,过渡期时段,各家评级机构会陆续建立新的评级方法体系。她认为,短期内,存量信用级别将会继续发生调整。目前政策影响表现为“上调趋于谨慎,下调更加敏感”。

联合资信债市研究部相关人士也对新华财经表示,《通知》给予市场一定的预期和调整空间,在过渡期内,相关机构可以完善评级方法体系,实现评级结果的合理区分,投资者也可在此期间完善内部评级等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同时,降低评级依赖,制定和出台债券发行、交易、回购、风控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和标准。整体来看,过渡期有助于尽量避免短期内信用级别的大幅变动以及市场的过度反应,缓解信用债市场的波动风险,维护债券市场平稳运行。

事实上,自今年6月初开始,关于国内评级收费标准将进行调整的消息便已在业内广泛流传。新华财经此前在采访中了解到,评级机构准备采取新的收费标准已是既定事实。据悉,新的评级收费标准或是,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收费不应低于25万元,债项信用评级收费不应低于20万元,单笔债券评级收费不应低于45万元。跟踪评级收费不应低于10万元,数据更新收费不应低于10万元。参照200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评级收费自律公约》,其中明确规定:债项信用评级收费不应低于15万元。

东方金诚表示,短期来看,评级机构确实面临压力,但有压力才有动力,未来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地,以及各项配套指引的完善,评级机构的生存发展将更取决于投资人的认可,会更加重视“声誉机制”,这有助于行业更加重视评级质量和产品服务,形成良性的行业竞争,推动评级行业在评级方法、模型等方面的不断完善,更好的发挥风险揭示及定价功能,满足资本市场信用服务新需求,从而推动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不少市场人士认为,受到政策影响,短期内信用债市场分化的格局将会加深。国元证券首席宏观与固收分析师杨为敩对新华财经表示,短期来看,债券市场的融资成本将会两极分化,投资者追逐高资质发行主体,而低资质企业的融资将难上加难。但这并不意味着市场整体的融资成本水位将会明显抬升。长期来看,债券发行市场势必会回归新的均衡,信用债收益率也会回到一个合理的风险定价区间。

而在一年过渡期之后,随着评级区分度和投资者主导权的提高,长期来看,联合资信债市研究部相关人士对新华财经表示,评级机构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以及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将明显改善,信用评级将更好地发挥在风险揭示和风险定价等方面的作用,助力信用债市场高质量健康有序发展。

史晓珊表示,长期来看,评级行业将逐步过渡到新的发展阶段:体现在,市场约束不断加强,评级质量差的机构将面临淘汰;随着外部评级依赖的降低,双评级或多评级等多元化的评级制度更多的需要政策推动;良好的评级行业生态建设,需要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培育、高收益债市场的完善等相关制度的同步发展。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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