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下周三发行15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 募资用于支持5家城商行合并改革

新华财经北京12月18日电(史可)山西省财政厅12月18日公告,计划在12月23日发行160.28亿元地方债,包括153亿元支持城商行改革发展专项债券,期限为10年期;以及7.28亿元2020年第六期政府再融资一般债,期限为3年期。其中,153亿元支持城商行改革发展专项债券将是全国第二单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和此前广东省不同的是,山西省此次拟发的专项债将重点用于支持山西省深化金融领域改革。

据悉,山西省拟将大同银行、晋城银行、长治银行、晋中银行和阳泉市商业银行等5家城商行进行合并后新设一家城商行,通过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采取间接入股等方式向新城商行注资补充其资本金。

进入12月份后,中小银行利用地方专项债“补血”陆续落地。12月7日,广东省招标发行100亿元10年期专项债券,募资用以支持省内4家地方银行(郁南农信社、普宁农商行、揭东农商行、罗定农商行)资本金的补充。最终发行利率为3.52%,认购倍数为16.16倍。

除了广东省、山西省外,四川省、陕西、浙江三省也将分别在12月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额度分别为114亿元、46亿元、50亿元,期限均为10年期。

财政部11月18日表示,2020年全国人大批准安排新增专项债券额度3.75万亿元。经国务院批准,11月11日,已下达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000亿元,目前分地区额度已全部下达。

财政部要求,此次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券需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转股协议存款、二级资本债等合格资本补充工具,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在明晰各方责任、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穷尽自救手段和市场资源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基础上,坚持一行一策,各省制定合理利用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风险化解实施方案。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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