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企业债业务有望在注册制下获利

中国金融信息网2020年03月15日08:16分类:企业债

新华财经长春3月15日电(记者王晓林)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生效的同时,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企业债券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国家发改委为企业债券的法定注册机关。东北证券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注册制是中国债市制度市场化改革的一大推进,公司的企业债业务有望在注册制实施下获利。

东北证券债权融资部总经理李虹分析,注册制实施后,监管机构退出具体的业务审核,将资产投资的价值发现功能交给市场。企业债的具体审核工作将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负责,这两家机构之前负责企业债的预审工作,现在变成正式的审核机构,未来审核口径可能更加市场化,有助于推动债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从具体条款来看,国家发改委的企业债发行新规遵循了新《证券法》的要求,债券发行取消了“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40%”的规定。首先,相比以往的发行规模受净资产40%的限制,企业的发行上限有所提升;其次,更多有前景、组织健全的企业将获得发债融资机会,有利于债券市场扩容;最后,注册制简化了审核发行流程,取消企业债申报中的省级发改委转报环节,审核发行效率将更加高效。

“总之,在市场出现扩容,审批发行流程简化,监管层对债券市场大力推动的背景下,东北证券的企业债业务有望出现增长。”李虹说。

李虹表示,东北证券将在企业债项目上付出更大精力。注册制简化了审核发行流程,但也强化了信息披露要求和中介机构责任。注册制下,监管部门对于企业披露的文件不做实质性审查,这就更加要求中介机构能够切实承担起“看门人”的责任。与之相对应的,如职责履行不到位,券商面临的处罚将更加严厉,法律责任也将更重。

“注册制对券商的要求实质上比以往更加严格,这就需要证券服务机构更加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因此,企业债项目所需要付出的精力也就更大。” 李虹表示。

数据显示,东北证券近年来的企业债业务规模呈波动变化。2016年东北证券企业债发行规模88亿元。2017年和2018年,受市场环境影响,企业债发行规模逐渐降低,发行规模分别为15亿元和13亿元。2019年以来,随着债券市场的回暖,企业债业务规模开始回升,当年发行规模25.5亿元。

李虹表示,东北证券目前正在积极跟客户推进企业债业务,2020年具体业务增量预期还需要等待监管部门进一步细则落地之后判断。

编辑:高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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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