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市年终盘点•地方债篇】专项债加速落地 资本金新政助力稳增长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12月30日09:16分类:债券

新华财经北京12月30日电  2020年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部分提前下达批新增专项债额度就将启动发行,较2019年提前了19天,充分体现了地方政府对财政部要求专项债“早发行、早使用”的积极响应,更同时体现了专项债稳投资、助力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作用。

回顾2019年,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国务院首次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债限额,全国地方债发行使用明显提前,发行速度显著加快。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全年专项债额度在9月底前已基本发行完毕。从国家统计局数据来看,2019年前9月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4.5%,专项债稳增长、补短板的效果已经显现。

新增债额度提前两月发行完毕

12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发行206.6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宣告今年全国地方债发行任务收官。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25日,31个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和兵团含入所在省区)2019年总计发行地方债1114只、43624.27亿元,规模较2018年的41651.67亿元增长4.73%。

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2019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40,77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3,0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7,685.08亿元。截至2019年11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3333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118790亿元,专项债务94543亿元;政府债券211143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2190亿元。

为加快地方债发行使用进度,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在201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前,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80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100亿元,合计13900亿元;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对已经全国人大授权提前下达的1.39万亿元地方债要尽快启动发行。抓紧确定全年专项债分配方案,力争9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9年前9个月,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1822亿元,包括一般债券16676亿元和专项债券2514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总额为30367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907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1297亿,已将全年新增债券额度基本发行完毕,较上一年提前了2个月。

按月度来看,1月份地方债总量为4180亿元,2月规模稍有回落,3月创年度次高6245亿元,6月份发行规模达到8996亿元的高点,6、7和8月的发行量占全年的46%。

按地区来看,2019年江苏省、山东省和广东省地方债发行量位居前三,分别为2852.3亿元、2673.89亿元和2370.07亿元,而紧随其后的湖南省、浙江省、河北省和四川省,发行规模也均超过2000亿元。随着2019年初地方债发行进度提前、额度增加,各地区发债规模均有提升,其中江苏省、山东省发行量较2018年上涨6.35%和7.11%。而地方债体量小的地区增长更显著,比如西藏自治区2019年共发行128亿元,较上年增加132.81%。

据财政部数据,2019年前11月,地方债的平均发行期限10.2年,其中一般债券12.1年,专项债券8.9年;平均发行利率3.47%,其中一般债券3.53%,专项债券3.42%。截至2019年11月末,地方债剩余平均年限5.0年,其中一般债券5.0年,专项债券5.1年;平均利率3.54%,其中一般债券3.54%,专项债券3.53%。

专项债稳增长政策再加码

为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更好发挥专项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2019年6月14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首度明确专项债可作重大项目资本金,金融机构可提供配套融资。

于2019年9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确保2020年年初即可使用见效,并扩大使用范围。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明确为符合重点投向的重大基础设施领域,由原有4个领域项目进一步扩大为10个领域项目: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

据9月市场消息,监管部门已下发文件称,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今年将提前下达部分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地方需报送符合国家重大战略、符合专项债券支持方向、专项债券发行后能够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和前期准备情况。值得注意的是,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和前期准备情况需经省级政府审定。此外,文件还要求监管部门报送:2019年1-7月新增债券使用情况、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需求情况及2018-2019年使用自身财力偿还到期专项债券本金情况。

此后,不少专家据此预计,2020年提前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逾1.8万亿元,而2020年新增专项债额度可撬动2万亿元资金。

不过,最终财政部提前下达的2020年新增专项债限额低于大大市场预期。2019年11月27日,财政部预算司披露,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实际提前下达了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万亿元,占2019年当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15万亿元的47%,控制在依法授权范围之内。同时,要求各地尽快将专项债券额度按规定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好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早发行、早使用,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确保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此次拟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能源项目、生态环保项目等。其他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如准备充分、短期可形成实物工作量,也可以给予支持。不符合专项债券政策范围的无收益项目应通过一般债券或财政资金给予支持。

许宏才还强调,此次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不得用于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本次专项债券使用范围较原来有所扩大,主要是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项目和实际情况,扩大投资用于民生领域。

财政部预算司巡视员王克冰表示,此次拟提前下达的明年专项债券部分新增额度,将按照“资金跟项目走”的要求,重点向项目准备充分、已完成立项审批拆迁环评等各项手续和前期工作、今冬明春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倾斜。同时,专项债券将聚焦地方政府早投晚投都要投的项目和补短板、强弱项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考虑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好的地区。

2020年投向基建领域占比提升

目前,多地已收到财政部提前下达的2020年新增专项债额度。截至12月27日,共有10个省、市、自治区发布了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发行计划,总规模达到3034.3亿元,其中2293.3亿元安排在1月份发行。

四川省、青岛市、浙江省、湖南省、山西省、河南省已于近期先后披露详细发债信息,其中,四川省和河南省均将在元旦节后首个工作日(2020年1月2日)发行2020年第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公告,四川省当日将发行356亿元地方债,发行规模占财政部提前下达该省的新增专项债额度的57%,期限包括7年、10年、15年、30年期,募资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而据河南省财政厅公告,该省当日将发行519亿元政府专项债,期限包括5年、7年、10年、15年、30年期,募资主要投向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等。

从已公布信息来看,2020年新增专项债除发行节奏较2019年进一步前置以外,发行期限也明显拉长。2020年1月已公布发行明细的专项债加权平均期限为14.5年,大幅高于2019年1月新增专项债加权平均期限5.8年。

另外,2020年新增专项债投向基建领域占比提高,功能趋向多样化。从目前已经公布的73笔新增专项债募集资金用途来看,没有一笔用于棚改、土储项目,同时投向基建的占比也明显走高,估算比例为60%-70%左右;而2019年全年投向基建领域的新增专项债占比约为30%。

在已公布发行计划的新增专项债中,还有部分被投入到项目资本金。以云南省为例,450亿元新增专项债发行计划中,有90亿元用作项目资本金。其中74.9亿元用作铁路建设的专项债中,有70亿元投向资本金,占比高达88.6%;而156.3亿元用作公路建设的专项债中,亦有20亿元投向项目资本金。

中国银行研究院于2019年11月28日发布的《2020年度经济金融展望报告》指出,基建投资将发挥稳定器作用。2020年基建投资预计仍是财政发力重点,预计专项债发行规模将有所增加。随着专项债发行使用并逐步形成实物工作量,还将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基建投资增速未来有望继续回升。

编辑:李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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