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分析】中低评级信用债利差走扩 风险偏好复苏尚需相关机制完善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8月07日17:20分类:债券

新华财经上海8月7日电(记者 杨溢仁)2019年上半年,破刚兑仍在延续,债市违约“喧嚣”不停。伴随中小行负债端体系解构和重构的来袭,眼下信用债市场的融资分化趋势进一步明晰,高、低评级各券的表现呈现出“冰火两重天”的格局。

本周伊始,上海清算所发布公告,称未于2019年8月5日收到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6胜通MTN001)的付息兑付资金。至此,“16胜通MTN001”发生实质性违约。

记者观察发现,这已经是步入8月以来,继“18中信国安MTN002”“18洛娃科技MTN001”“17丰盛01””后第四只发生违约的债券。一周不到的时间内信用债市场“连中四元”,为本就风声鹤唳的市场再度增添了些许阴霾。

事实上,就7月份信用市场的表现分析,不难发现中低等级各券的表现明显不如高等级,而这与7月违约重新抬头、市场风险偏好下行息息相关。

中金公司提供的最新统计显示,7月信用债市场行业利差评级间分化明显,AAA评级内除房地产、化工受个券影响外,其余多数行业利差变化不大,均值波动幅度在3BP以内。而AA+和AA评级行业利差普遍走扩,行业内个券利差也以走扩为主。

城投板块同样如此,7月份城投行业AAA评级利差较6月末维持不变,但AA+和AA评级行业利差均值分别走扩6BP和17BP。从区域特征来看,主要是云南、天津、吉林、湖南、江苏等地城投主体利差走扩幅度居前,显示出市场对这部分地区城投偿债压力担忧情绪再度抬头,对相关主体的态度偏向谨慎。

“展望后续,中小行打破刚兑等事件发酵导致市场风险偏好下降的趋势可能持续较长时间,叠加三季度市场将迎来低资质各券的到期回售高峰,则信用违约料延续频发态势。”在中金公司固定收益分析师雷文斓看来,“此外,随着地产调控政策的持续收紧、贸易摩擦又起变数及经济的走弱,我们预计,地产及相关行业及出口导向型行业的信用风险和利差均会进一步走扩。”

违约债券处置困难重重

“实际上,除了层出不穷的信用事件外,当前债券违约处置困难重重,追偿难度极大也是制约金融机构配置高收益各券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位券商交易员向记者表示,“通常同一主体的违约债券只数多、金额大,因此债权人能够回收的金额十分有限。不仅如此,违约债券能否兑付除关系到发行人的基本面,还与其公司性质、所在行业、所属地区、债券类型等因素密切相关,这也使得判断违约债券能否兑付这一问题变得错综复杂。”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现阶段民企违约债券的兑付率较前期出现了明显的下滑。

“这种状况可能与大规模'救助’政策之下民企道德风险相对上升有关。”国泰君安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覃汉称。

可以看到,2018年以来的民企“违约潮”客观上加速了支持民企融资的多项举措出台。但管理层在向市场传递积极明确支持信号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诱发了道德风险问题——过去民企外部融资脆弱且渠道有限,违约后只能通过抵押、担保、质押、催收账款、寻求外部支持等方式筹措资金、兑付本息;然而,现阶段外部助力的增强反而弱化了部分民企偿债的主观能动性,降低了部分民企的兑付意愿。

“若民企变现资产还债,很可能导致公司核心资产流失,且即使安全偿还,未来融资能力依然会丧失;不还债,企业同样是丧失融资能力和信誉,可当前政策'兜底’又会弱化不还债对民企的负面影响。”覃汉分析指出,保公司还是保信誉?权衡之下,部分民企偿债意愿的弱化在所难免。

完善基础建设刻不容缓

面对部分存在“逃废债”嫌疑的民营发债企业,以及层出不穷的风险“黑天鹅”事件,金融机构持债趋于谨慎并不出人意料。

据记者了解,当前违约债券处置之所以难度重重不外乎四方面原因,即发行人偿债意愿不高、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够顺畅、投资者关系及舆情处理失当、受托管理人重视程度和主动程度有限。

应对上述问题,部分受访的业界专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展望后续,由顶层设计入手,畅通债券违约的处置渠道,加强投资者保护已刻不容缓。

首先,应强化发行人的偿债意愿。毕竟发行人还是还本付息的第一责任人,建议强调监管层对于打击逃废债的力度和相应法律责任;成立专项小组进驻发行人现场,积极协助发行人制定相应筹资方案,同时倒查发行阶段和存续期内有关问题,一旦发现发行人有逃废债倾向,或存在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及时通报监管机构并采取相关措施。

其次,应强化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地方政府强化属地风险防范的责任。从实践经验来看,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在平衡利益、调动资源等方面具有先天优势,能够有效确保有序处置,提高发行人资产利用率,而违约处置工作涉及大量个人投资者维权、发行人司法破产以及影响地方金融稳定等问题,需要地方政府发挥优势,起到主导作用。

再者,是做好投资者关系及舆情处理。债券一旦爆发违约风险,负面信息往往传播很快,外部融资环境急剧恶化,仅靠企业自身一般难以在短期内很好地积极回应投资者诉求,彼时管理层应引导投资方理性维权,并持续关注舆情发酵。

最后,是细化并厘清中介机构职责,尤其要夯实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在违约风险处置过程中,受托管理人承担着督促协助发行人筹措兑付资金、制定风险处置预案、督促信息披露等重要职责,同时又具备了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与发行人之间沟通协调的重要职能。

受托管理人应当充足配备处置团队的人力物力,从最高层面调动公司资源,包括资金、法律支持、高层领导牵头,全局性地进行处置工作。切实积极履行应有责任,敢于担当和创新,主动采取各种措施,而非一味依靠监管机构指导协助。应充分、坦诚与投资者(尤其是个人投资者)沟通,配备专业素养高、表达能力强的沟通人员,避免因未沟通不畅导致的误解,激化矛盾。

编辑:王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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