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央行推出储蓄国债“随到随买”试点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4月08日11:18分类:债券

新华财经北京4月8日电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4月推出储蓄国债“随到随买”试点,将储蓄国债发行时间由原来的10天延长至全月,此举将有利于提高个人投资者购买储蓄国债便利性。据悉,个人投资者可在4月底前,通过40家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共计约13万个营业网点,以及27家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的网上银行购买储蓄国债。

本次发行的储蓄国债均为固定期限、固定利率品种,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4月发行以来,销售平稳,百姓随到随买,高效便捷,购买体验明显提升。

根据财政部于3月发布的通知内容,财政部定于2019年4月1日至30日发行2019年第一至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3年期票面年利率为4%,5年期票面年利率为4.27%。包括工、农、中、建、交等40家商业银行作为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将通过其网点柜台进行本次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其中工商银行等27家承销团成员同时通过其网上银行代销。

本次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财政部计划分三批发行,4月1日至9日发行第一至二期,4月10日至19日发行第三期、第四期,4月20日至30日发行第五至六期。其中第一、三、五期国债发行期限为3年,第二、四、六期发行期限为5年。起息日为每批次发行首日,利息按年支付,到期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本次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方可提前兑取。投资者办理提前兑取业务只能通过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台进行,按照从上一付息日(含)至提前兑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不满6个月、不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将分别扣除全部、180天、90天利息;持有5年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此外,办理提前兑取的投资者还将按照提前兑取本金的1‰被银行收取手续费。

通知还称,自公告日至4月30日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从调息生效日起,4月未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取消发行,正在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停止发行。在原定发行期内,从调息生效日后第3个工作日起(含第3个工作日),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调息后新发的储蓄国债(电子式)期限不变,期次名称从第七期起顺延,票面年利率在原利率基础上,根据期限最相近的存款基准利率调整方向和幅度作同向同幅调整。

本次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款项将上缴国家金库总库,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受财政部委托负责办理一级资金清算的本息资金支付。

编辑:史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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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