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债券 > 债券资讯 > 银行间债市分层分类注册发行政策落地

银行间债市分层分类注册发行政策落地

经济参考报2016年02月23日09:11分类:债券资讯

核心提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日前发布公告称,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完成《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的修订工作。修订后的文件明确,交易商协会对企业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行分层分类注册发行管理。

银行间债市注册制改革更进一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日前发布公告称,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完成《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的修订工作。修订后的文件明确,交易商协会对企业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行分层分类注册发行管理。

具体而言,企业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将采用“主体分层、产品分类”思路,根据发行人经营财务状况、信息披露成熟程度、累积发行规模、有无债务违约和合法合规性等将发行人分为第一类企业和第二类企业。企业所属类别根据后续变化情况动态调整。第一类企业可将超短期融资券(SCP)、短期融资券(CP)和中期票据(MTN)等常规品种多品种打包统一注册,注册阶段不确定注册额度,发行时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品种、规模、期限等。

而在此前,债券发行人注册发行SCP、CP和MTN等品种的债务融资工具,均需要进行分别单独注册,并有相应的额度限制。

“分层安排可有效提升注册效率,同时发行人可自主择机发行的融资方式也更加灵活和便利。”有业内人士表示。“统一注册有利于发行人获得更多的发行额度,提高发行人的筹资能力,从而改善其存量债券的资质。”

一位银行债券主承人士对记者表示,“分层分类管理”为主体信用资质高、信息披露成熟的企业提供了更多发行便利,在过去先注册后发行的政策框架下,由于市场变化很快,企业有可能错过最好的发行时点,而在新的政策框架下,企业则可以自主选择发行时点,不会错过最好的发行时点,所谓的市场“窗口期”将逐渐消失,市场波动也能就此熨平。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发行人近36个月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开发行规模达到500亿元,则可以豁免《规程》中有关利润和负债率的要求。“这使部分财务指标较差的大型国企得以进入一类企业的范围。”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光大证券固定收益团队测算,符合一类企业要求的共有100余家发行人。

不过,光大固收团队也认为,无论是从供给角度还是从信用角度,2016年版新规对于债券市场均无明显影响。(记者 钟源 张莫)

[责任编辑:韩延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