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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利率理性分化 市场化机制初现成效

上海证券报2015年10月21日08:48分类:公司债

核心提示:自今年5月公司债券新政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发行人受益于改革红利,通过公司债券市场化机制,解决了困扰其多年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交易所债市爆发式扩容,尤其是房地产企业集中发债引人关注。

物新则壮,2015年公司债市场的蓬勃发展注定将载入债市史册。自今年5月公司债券新政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发行人受益于改革红利,交易所债市爆发式扩容,尤其是房地产企业集中发债引人关注。

10月15日,恒大地产集团成功发行了200亿私募公司债,再度刷新国内私募债最大规模历史纪录。

业内人士指出,公司债券市场的参与主体为合格投资者,其利率形成由市场供求双方决定,理性分化,市场化机制的成效初现。

利率由供求双方“说了算”

10月15日,恒大地产全资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发行的非公开公司债基础发行规模50亿元,附超额配售额度不超过150亿元,最终发行总规模200亿,获基础发行规模的4倍超额认购。

据公告,恒大此次发债品种有两种,利率分别为7.38%和7.88%,均较发行人此前海外融资成本低出许多。

而这仅是近期公司债市场火爆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发行人受益于改革红利,通过公司债券市场化机制,解决了困扰其多年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据民生证券固收团队统计,新制度新《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发布之前,公司债市场一直相对冷清。如2013到2014年,月均发行量多为30亿左右,而今年7-9月的月均发行量已逾700亿元。

公司债市场扩容的背后,有几个细节不容忽视:与银行间市场相比,公司债规模仍较小;金融机构发行的公司债券占比超过80%,新公司债总体资质较好;发行情况“冰火两重天”,优质公司债受市场追捧的同时,极少数私募债发行难度仍较大。

“一家纺织行业的民企发私募债,今年5月份批出来,到现在迟迟未发。”一位接近发行人的人士告诉记者,这说明市场主体具备风险识别和判断能力,一个基于市场主体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而形成的约束机制已初见成效。

而再看近期备受关注的房企发债,已完成发行的房地产企业均为行业龙头,大部分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子公司,评级以AA+和AAA为主,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融资成本大幅减低,这既是市场化选择的结果,也有利于加速行业整合,促进优胜劣汰。

而恒大私募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表示,近期经济持续低迷,市场资金十分充裕,无风险利率持续大幅下降,使得机构出现“资产配置荒”,尤其是高收益债券的供给更是稀缺。恒大私募债的成功发行,不仅契合发行人的需求,更顺应市场环境,为投资人提供了优质资产的配置选择。

利率分化与主体资质基本匹配

9月底,万科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票面利率低至3.5%引起热议,其利率反映信用优势的同时,也是市场选择的结果。

但就个债而言,并不是所有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都低。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的发行窗口、特别是不同资质的发行人,发行利率差异化明显。

数据显示,从私募债发行情况看,7至9月的简单平均发行利率分别为7.83%、7.20%和6.91%,仍在高位运行,且明显高于其他现有的信用债品种,特别是高于城投债发行高峰期的利率水平。这表示,市场需求仍然是有条件地在放量,主体资质非常关键,收益率要求并未完全放松。

一位券商承销团队负责人表示,目前有些市场声音笼统地质疑房地产通过公司债券融资成本过低,其实,并未综合考虑房地产行业发展趋势和发行人资质具体情况。

他表示,房地产行业在现阶段中国经济中的支柱作用显而易见,目前也正处于调结构、稳发展的关键时期。新公司债券一视同仁,没有行政前置的审批色彩,使得长期缺乏融资渠道的房地产企业此时的融资需求凸显。

“但是市场却不是任人欺瞒的傻子,不同资质的发行人,市场的认同度是不同的。能够拿下4%以内的,都是资产质量和流动性良好的行业龙头,其他企业可能就要付出接近7%或更高的发行成本。”该券商人士如是说。

风险客观存在 改革仍将继续

对于近期房企钟爱交易所公司债的风险,民生证券固收研究员李奇霖表示,房地产企业近期大量发行公司债,是交易所改革红利释放的结果,其信用风险可控。

他表示,不同信用资质的发行主体信用风险,在一级市场中通过市场化定价得到了相应补偿,同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又进一步将公众投资者与高风险资产隔离,制度设计与市场化行为的结合增强了公司债市场的风险控制。

的确,不难发现,此轮公司债扩容主要集中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简称“小公募”)和私募债两类。据Wind数据统计,此轮新公司债券实际发行中,非金融企业面向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公司债(简称“大公募”)发行规模约220亿元,而“小公募”发行却超过2000亿元,私募债发行约1200亿元。

后两类的参与主体为合格投资者,包括银行理财、资管专户、上市商业银行自营、券商集合理财、基金、券商自营、保险机构等。其不同于普通投资者,他们具有很强的风险识别、风险控制和风险承受的能力。

“未来信用风险发生大概率会产生于传统产能过剩行业,但这种信用风险并非交易所债市独有的,而且幸运的是,这部分发行人在公司债中的占比并不高。”李奇霖说。

业内人士指出,新公司债改革是一套系统性制度安排,信用风险客观上必然存在。市场化改革也将带来新的发展空间,强化市场约束和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市场运行透明度,客观上将促使中国债券市场越来越好。(记者 王媛)

[责任编辑:韩延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