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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8月将发行400亿元电子式储蓄国债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8月05日21:00分类:债券发行与上市

核心提示:根据国家国债发行有关规定,财政部8月决定发行400亿元储蓄国债(电子式)。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财政部网站5日公告称,根据国家国债发行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5年第七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第七期)和2015年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第八期)。现将第七期和第八期(以下简称两期国债)发行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告称,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400亿元。第七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4.5%,最大发行额200亿元;第八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4.87%,最大发行额200亿元。

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2015年8月10日至8月19日,2015年8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8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七期和第八期分别于2018年8月10日和2020年8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公告称,两期国债从2015年8月10日开始计算,投资者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八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徽商银行、邮储银行和北京农商银行网上银行办理两期国债认购、个人国债账户开户和查询业务。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