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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决定发行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

财政部网站2015年05月29日14:42分类:国债

核心提示: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本期国债计划发行3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301.2亿元,国债期限5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1%,2015年5月28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6月1日进行分销,6月3日起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5月28日(节假日顺延),2020年5月2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马凌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