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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12日发行25亿元中票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5月06日14:47分类:票据

核心提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定于5月12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定于5月12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期中票发行金额25亿元,期限15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第10年末发行人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发行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前5 年固定不变。第6-10年票面年利率为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发行人调整的基点,调整基点范围为-50(含)至100(含)个基点。第11-15年票面年利率为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第6-10年票面年利率加发行人调整的基点,调整基点范围为-75(含)至150(含)个基点。投资者有权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中期票据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中期票据。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时间安排上,簿记建档日2015年5月12日9:00—11:00,发行日2015年5月12日,缴款日、起息日、债权债务登记日2015年5月14日,上市流通日2015年5月15日,利息兑付日为2016年至2030年每年的5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于2020年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中期票据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5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于2025年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中期票据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5年每年的5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本金兑付日为2030年5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于2020年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日为2020年5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于2025年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日为2025年5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本期中票每年付息一次,于兑付日一次性兑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中期票据的信用级别为AAA。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马凌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