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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养老专项债券融资 国家发改委暗中解压城投债

中国房地产报2015年04月20日15:11分类:债券资讯

核心提示:老产业是新兴产业,市场潜力巨大。4月9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了《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指出将加大企业债券融资方式对养老产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投入。

寸草春晖是一家在养老业界享有盛誉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董事长王小龙正在谋求新一轮的扩张。扩张所需资金在1亿~2亿元。

由于是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寸草春晖的发展均是通过自有资金运作,4年下来只开设了位于北京和平家园10区甲16号院一家养老机构。

“没有钱就没办法扩张。”王小龙说。

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最新政策将解决王小龙的资金困惑。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4月9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了《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出将加大企业债券融资方式对养老产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投入。

融资与盈利一直是养老机构前行的障碍,也阻碍了养老机构数量的上升,与市场需求差距较大。

王小龙在等待《指引》细则的落地。

《指引》的方向是支持养老产业发展,但其外延意义重大,《指引》与其他3个专项债券发行指引被广泛解释为,在国家“促转型+稳增长”的背景下,是在展期城投债贷款和重新放量城投债。

等待细则

养老产业是新兴产业,市场潜力巨大。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的我国首部老龄产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显示,2014年至2050年间,中国老年人口的消费潜力将从4万亿元左右增长到106万亿元左右,占GDP的比例将从8%左右增长到33%左右,我国将成为全球老龄产业市场潜力最大的国家。

潜力大的背后是养老企业融资难的发展瓶颈,养老企业一直在寻求国家层面的资金支持,《指引》为它们带来了希望,国家将加大企业债券融资方式对养老产业的支持力度。企业申请发行养老专项债券可享受《指引》多项利好。

利好分别是,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的城投类企业不受发债指标限制;债券募集资金可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具体投资规模可由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部门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出具专项意见核定;募集资金占养老产业项目总投资比例由不超过60%放宽至不超过70%;将城投类企业和一般生产经营性企业需提供担保措施的资产负债率要求分别放宽至70%和75%;主体评级AAA 的,资产负债率要求进一步放宽至75%和80%;不受“地方政府所属城投企业已发行未偿付的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余额与地方政府当年GDP的比值超过8%的,其所属城投企业发债应严格控制”的限制;城投类企业不受“单次发债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所属地方政府上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限制。

同时优化了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品种方案设计,一是根据养老产业投资回收期较长的特点,支持发债企业发行10年期及以上的长期限企业债券或可续期债券。二是支持发债企业利用债券资金优化债务结构,在偿债保障措施较为完善的情况下,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50%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

支持发债企业按照国土资源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以出让或租赁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债券设定抵押。

发债企业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以计入发债企业资产;对于政府通过PPP、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企业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在计算相关发债指标时,可计入发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支持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扩大养老产业投资基金资本规模。

王小龙们很期待这一政策。

但在中进正鸿投资集团健康养老副总裁柳明鹤看来,发行企业债对于企业资质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虽然《指引》放宽了发债的额度和项目范围,但并没有实施细则,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能否从中受益很难预测,资金实力较强的上市公司更容易得到实惠。

“还没有看到实施细则,具体如何操作还不知道。”这是王小龙反复重复的一句话。

养老企业普遍处于微利状态,难以承担高成本资金。王小龙认为,从全世界来看,养老产业的平均利润率为5%~8%,这与银行业至少6%的贷款利率难以匹配。“国家发改委的政策应该是扶持性的。”

中国养老健康国际联盟常务主席江合也表示了同样的顾虑,在实施细则没有公布的情况下,券商、银行是否愿意支持养老企业发债,还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

就实施细则何时公布,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联系了多位国家发改委人士,对方均以不方便透露为由拒绝采访。

发债新窗口

在证券分析人士看来,《指引》的出现有着深层次的含义。《指引》针对的是养老产业,但对平台公司来说,这意味着融资渠道的拓宽。“发行要求明显放松,仍属企业债范畴,类似此前的棚改企业债。”海通证券认为。

此前,政府对地方债和企业债的发行实施严控,发行量呈萎缩态势。今年一季度企业债发行量不足1000亿元,远低于去年同期水平。但目前的经济情况致使政策层面有所放松。

近期地方政府偿债迎来高峰期,今年至少要还债1.86万亿元。华泰证券分析表示,新增的6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对于到期债务来说是杯水车薪,虽然财政部提出了1万亿元的置换额度,但是资金如何到位尚未明确。此外,即使资金全部到位,也仅能针对审计署2013年6月审计结果中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而这一口径相对实际的平台债务口径偏窄,因此预计会有贷款展期和城投债的重新放量出现。

《指引》已经释放出类似信息。“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50%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这一条对平台有较大的吸引力,也给部分面临兑付压力的城投企业解了燃眉之急。”华泰证券分析表示。

此前由于平台企业土地划拨等资产注入行为混乱,国家发改委曾发文规范,限制注入土地资产的行为,《指引》则放开了这一规范,这无疑对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增加收入和利润有正面作用。

海通证券表示,“43号文”出台后,国家发改委对企业债审核趋严,是次专项债券鼓励采用项目收益债、可续期债券等形式,表明国家发改委创新品种推广进程或将加速,随着专项债券供给放量和创新品种逐渐跟进,企业债供给有望放量。

专项债券是指由平台公司、企业为拉动重点领域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而进行的特许融资,偿还收入来自各项目本身的收益,与政府预算无关。

中信建投宏观债券研究团队首席分析师黄文涛表示,国家发改委出台4类专项债券发行指引,超出市场预期。在2015年一季度稳增长压力凸显的背景下,这次“正门”、“后门”融资路径齐上体现了拓宽融资渠道的政策用意。

[责任编辑: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