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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计划单列市可自办发行一般债券

网易财经2015年04月17日17:02分类:地方债

核心提示:财政部周五发布《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经省级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一般债券。

财政部周五发布《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经省级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一般债券。

办法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一般债券的发行主体,具体发行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市县级政府确需发行一般债券的,应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债券规模内管理,由省级财政部门代办发行,并统一办理还本付息。

根据办法,一般债券按市场化原则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发行。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购买一般债券。

办法同时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各有关部门使用一般债券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责任编辑: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