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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确定27家金融机构

扬子晚报2015年04月16日09:22分类:地方债

核心提示: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召开“2015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组建情况通气会”,这标志着2015年我省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正式组建。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召开“2015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组建情况通气会”,这标志着2015年我省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正式组建。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江苏省财政厅对报名机构的意愿承销额度、资产规模等指标综合考评,最终确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兴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广州银行、广发银行、苏州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恒丰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平安银行和国海证券等27家机构为2015年我省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成员,其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和中国银行等7家机构为主承销商,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和华夏银行等4家机构为副主承销商。

同时,根据财政部规定,2015年我省政府专项债券承销团将与一般债券合并组建承销团,不再另行组建。按照工作计划,2015年首批648亿元我省政府一般债券将于4月23日在北京公开招标发行。(记者 马燕)

[责任编辑: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