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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可购买地方债 比例从10%提高到20%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4月02日14:08分类:地方债

核心提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依法审慎合规、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一是把社保基金债券投资范围扩展到地方政府债券,并将企业债和地方政府债投资比例从10%提高到20%。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依法审慎合规、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一是把社保基金债券投资范围扩展到地方政府债券,并将企业债和地方政府债投资比例从10%提高到20%。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忠民此前称,全国社保基金2014年平均收益率11.43%,其中证券市场回报较高。社保基金过去14年的平均年化收益为8.5%。

王忠民指出,社保基金2014年底有1.5万亿元资产规模,其中自有权益约1.2万亿元,去年的绝对回报额是1390亿。

如果按照20%的上限计算,社保基金最多将可以购买3000亿地方债。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适当拓宽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既可以提高其投资收益率,也可以分散投资风险。目前我国基础设施的投资处于上升时期,是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好时机。

兴业证券宏观分析师王涵则认为:“社保资金投资范围扩大,不在于其规模多少,而在于“释放长期限资金”的信号意义。后续来看,引导更广泛意义的保险、养老金行业进入长期项目投资,同时配以降准、加速资产证券化等手段,应该是必然的方向。”

不过,华创证券首席债券分析师屈庆等人的报告称,社保基金参与地方债的资金规模不一定很大,且其购买地方债或最终导致抛售国债,给国债利率带来较大上行压力。

此外,会议也指出,将社保基金的信托贷款投资比例上限由5%提高到10%,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参与力度。

民生证券管清友表示,调高社保基金投资基建项目比例,是在释放稳增长的政策信号:“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之前财政政策太紧,存量上盘活存量财政资金,增量上引入新的资金来源参与基建投资稳增长是必然趋势,这正是调高社保基金参与基建投资项目的政策意图。”

附: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盘活和统筹使用沉淀的存量财政资金有效支持经济增长

确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措施培育经济新动力

决定适当扩大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更好惠民生助发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盘活和统筹使用沉淀的存量财政资金,有效支持经济增长;确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措施,培育经济新动力;决定适当扩大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更好惠民生、助发展。

会议认为,改革和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盘活沉淀的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稳增长、调结构的效用。为此,要抓紧出台方案,完善相关规定,对统筹使用沉淀的存量财政资金建立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把“零钱”变成“整钱”,把“死钱”盘活用好。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带头示范,统筹使用的财政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倾斜,带动有效投资,增加农村贫困地区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同时,对存量资金较多的部门适当调减来年预算总额,清理整合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各部门专项资金,对专项用途资金实行清单制管理。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与财力相匹配的财税制度,提高财政管理绩效,更好支撑经济发展。

会议指出,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是“互联网+”行动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减少流通成本,激励创业扩大就业,拉动消费,改善民生,增加金融活力,促进发展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要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积极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为其清障搭台,在发展中规范和引导。一要简政放权,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按规定将网络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给予同等就业创业扶持。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外方持股比例限制。二要推动电子商务与贸易流通、工业生产、金融服务等相关领域联动发展,创新和拓展面向“三农”的服务,推进网络购物、网络化制造和经营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成长,建设促进居民消费的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实体店与电商、线上与线下协同发展。三要加强法规标准和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舞台,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完善网上交易投诉和维权机制,打击网络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和网络交易安全。让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会议指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保民生的重要资金来源。适当拓宽基金投资范围,分散风险,稳定和提高投资收益,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并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符合人民根本利益。会议决定,在依法审慎合规、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一是把社保基金债券投资范围扩展到地方政府债券,并将企业债和地方政府债投资比例从10%提高到20%。二是将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的范围,从中央管理企业的改制或改革试点项目,扩大到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优质民营企业。三是将基金的信托贷款投资比例上限由5%提高到10%,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参与力度。四是允许基金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一级市场直接投资同业存单,并按照银行存款管理。会议要求,在把社保基金资产更多配置到收益相对较高且比较稳定的领域时,要做好政策衔接,控制投资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红线”,在促发展中壮大保民生的实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