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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债供给放量 受高杠杆运营企业青睐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10月29日10:33分类:票据

核心提示:本月以来披露发行公告文件的永续债券增至8只,供给节奏明显加快。相比股权融资,其发行门槛较低,且不会摊薄股东持股比例。此类债券较受高杠杆运营企业的青睐。

公告显示,中国大唐集团、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将于11月4日各发行一期中票。这两期中票均无固定期限,将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由此,本月以来披露发行公告文件的永续债券增至8只,供给节奏明显加快。

大唐集团此次将发行公司今年第三期中票,计划发行50亿元,为5+N年期品种,在发行人赎回之前,票面利率每5年重置一次。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发行今年第一期中票,计划发行30亿元,分为5+N年期和3+N年期两个品种,每个品种初始发行规模均为15亿元,可双向互拨。在发行人赎回前,5+N年期品种票面利率每5年重置一次,3+N年期品种票面利率每3年重置一次。上述3只债券均采用固定利率,按年计息,并设置有递延支付利息条款;发行日程安排一致,均为11月4日招标,11月6日缴款并起息,存续期内每年11月6日为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

据Wind统计,10月以来已披露发行公告文件的永续类债券总共达到8只,其中包括7只中票和1只企业债。按照发行起始日统计,10月共发行永续类债券6只,面值总额95亿元,进一步的统计显示,今年7月云能投供应了年内首只永续类债券以来,7月、8月、9月三月的发行量分别为2只/39亿元、2只/80亿元、2只/23亿元,10月份以来供给明显放量,而迄今为止,计划于11月份发行的永续类债券已达到4只/130亿元。

市场人士指出,发行永续债券是一种类权益的融资方式,在满足特定条件后可计入权益而非负债,有助于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且延长了负债期限,规避了负债额度的限制;相比股权融资,其发行门槛较低,且不会摊薄股东持股比例。此类债券较受高杠杆运营企业的青睐。(记者张勤峰)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