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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信托“诚至金开2号”延期可能性大

中国证券报2014年07月17日09:19分类:债券资讯

核心提示:中诚信托“诚至金开2号”却再一次被宣布“存在延期可能”。监管层从未要求信托公司进行“刚性兑付”,未来个别产品不能按期兑付预期收益甚至出现亏损,将回归市场化、商业化原则。

尽管到期日临近,中诚信托“诚至金开2号”却再一次被宣布“存在延期可能”。

中诚信托近日向投资者发布诚至金开2号今年二季度的管理报告称,“信托财产在2014年7月25日前完成处置及变现存在不确定性,信托计划存在延期可能。”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向记者透露,对于出现兑付问题的信托产品,监管层的态度是只要信托公司在销售、运行产品时,没有误导销售等违规行为,并不会过多干预,具体兑付结果取决于信托公司的商业决策,未来个别产品若不能按期兑付预期收益甚至出现亏损,将回归市场化、商业化原则。

一再宣布可能延期

这已是“诚至金开2号”近期第二次被宣布“存在延期可能”。

早在6月27日,中诚信托就发布了一份临时公告,表示“鉴于目前煤炭市场持续低迷,新北方公司下属五煤矿整合和技改复产工作尚未完成,企业经营困难,焦金栋、焦金柱、王彩霞、新北方公司、天津金栋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没有依约支付股权维持费和股权转让价款,信托财产在2014年7月25日前完成处置及变现存在不确定性,信托计划存在延期可能。”

公开资料显示,“诚至金开2号”将于今年7月25日到期,是以股权投资附加回购的方式对山西新北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由新北方公司将股权投资款用于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资源价款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支出。中诚信托的相关公告显示,新北方公司自去年二季度支付当季部分股权维持费后,便再未支付过这一费用,截至今年6月30日,新北方公司已经累计拖欠股权维持费2.3亿元。据业内人士介绍,股权维持费相当于融资方需要支付的融资成本,是投资者取得信托收益的一部分,一般由融资方与信托公司约定在信托存续期内分期支付。如果在信托收益分配日期前不能支付当期全部股权维持费,将影响该信托计划收益的兑付。

中诚信托在前述二季度管理报告中表示,目前受托人已经启动紧急处理机制,积极推动信托财产处置变现等工作,以最大限度维护受益人的利益。

中诚信托表示,继续积极寻找意向受让方,以尽快处置资产,实现信托财产的变现和现金回收。2014年3月初,某国有煤炭企业已完成对新北方公司下属五煤矿的现场尽职调查,待新北方公司下属五煤矿取得《环评报告书》批复后进行后续交易的协商。目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完成编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已报山西省环保厅,地下水三期监测、一级评价也已完成,《环评报告书》已经上报山西省环保厅审批。

回归市场化商业化

据媒体报道,中诚信托目前在信托财产处置变现工作的同时,内部已启动延期预案的起草工作。某信托公司高管认为,“诚至金开2号”的处置方案或与“诚至金开1号”有所不同,该信托计划极有可能延期。“不过,在延期之后,投资者的本金至少应该能够保住,毕竟这家公司的资产本身还不错,”前述信托公司高管认为,从经验来看,延期的时间也应该不会太长。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年初同样陷入兑付危机的“诚至金开1号”,最终在信托计划到期时,由神秘接盘方受让投资者的信托受益权,投资者的本金得以保全。

在一个由“诚至金开2号”投资者组建的QQ群里,一位投资者表示:“我不怕有希望地延期,就怕没希望还延期”。还有一些投资者明确表示反对延期。

接近监管层人士对记者透露,对于出现兑付问题的信托产品,监管层的态度是只要信托公司在销售运营产品时,没有误导销售等违规行为,监管层并不会过多干预,具体兑付结果仍旧取决于信托公司的商业决策。监管层从未要求信托公司进行“刚性兑付”,未来个别产品不能按期兑付预期收益甚至出现亏损,将回归市场化、商业化原则。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