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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高收益债或调整 风险释放后有介入机会

经济参考报2014年06月20日10:02分类:债券资讯

核心提示:伴随交易所关于公司债实施风险警示新规的出炉,当前交易所高收益债正面临技术调整关口。短期市场的大幅度波动可能更多来自于预期的调整。而随着上市公司业绩逐步被确定,经营大幅度改善的个券可能具有一定的博弈机会。

伴随交易所关于公司债实施风险警示新规的出炉,当前交易所高收益债正面临技术调整关口。

6月17日,为了促进公司债券市场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对公司债券实施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风险警示通知》)及《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通知》(简称《适当性修改通知》)。

《风险警示通知》共十五条,主要明确了风险警示债券的划定标准、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实施风险警示的相应流程、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会员单位的相关职责、交易所的监管举措、撤销风险警示的条件,以及违反《风险警示通知》相关规定的惩戒措施等。而《适当性修改通知》则出于风险防控的考虑,对普通投资者可以投资的公司债券范围进行了进一步限定,即除符合规定条件之外的个人投资者不得买入风险警示债券,自9月1日开始执行。

记者观察到,深交所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主要区别在于,深交所对于“风险警示债”的规定直接要求到“主体或债项AA-及以下”,盈利要求也限制到“最近一个年度会计亏损”,较上交所明显更为严格。

事实上,高收益债市场最近两个月的涨幅十分可观,而对个人投资者进行限制很可能被业界视为一个利空因素放大,引起市场的调整。

“可以看到,本周二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尤其是AA及以下评级公司债)已经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跌。”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研究主管邓海清指出,“显然,上交所和深交所风险警示相关通知的出台是下跌的导火索。”

“我们认为,相关通知的出台会对交易所债券,尤其是低等级债券构成较大负面影响。”邓海清称,“首先,一些之前并非垃圾债的债券可能因为被‘ST’,逐步成为‘坠落天使’。其次,当具体政策实施之后,500万元人民币资产以下的散户将不能投资,高收益债需求必然有所下降。再者,对于交易所高收益债来说,此前虽然走出了一波较好的反弹走势,但是在两地交易所的新规影响之下,投资者心理层面对高收益债群体势必发生变化,反弹走势短期或就此终结。”

“不仅如此,近期股票市场的上涨(以及转债)也将造成资金在高收益债、转债、股票之间进行结构性转换,未来权益市场的进一步好转,料将对高收益债市场形成一定的挤出效应。”国泰君安债券研究团队分析师徐寒飞如是称。

当然,从中长期来看,市场也无需过于悲观。

在徐寒飞看来,短暂调整之后,交易所高收益债的价值有望进一步凸显。

“风险释放意味着机会。”徐寒飞坦言,“我们认为,当前高收益债的收益率相对其违约风险来说过高(基本面已出现边际改善)。此外,现阶段高收益债的收益率上升,主要是由于投资者基于其滞后的评级调整而被动抛售造成,与高收益债未来的资质变化并没有一致关系。”

不少券商研究员建议,投资者可待高收益债市场充分调整之后,继续挑选其中的“白天鹅”债券,以获得下一波的价差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城投债的评级下调和亏损风险都相应较小,因此其未来料更具优势。

可以看到,城投债自身财务状况主要受政府主导,一般较难发生连续亏损的情况,即使经营性亏损也很容易通过财政补贴等扭亏;另一方面,城投债的评级与自身财务状况的关系不大,更容易受益于地方经济总量和财政实力增长而上调评级。

毋庸置疑,城投债(交易所上市城投债债项评级全部在AA级及以上,上交所托管数量远大于深交所)遭遇风险警示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估值亦将相应占优。

记者还观察到,年初以来,在产业债纷纷下调评级的情况下,城投债上调评级的案例更多,反而成为债市的避风港。

展望后市,多位受访的一线交易员均表示,短期市场的大幅度波动可能更多来自于预期的调整。而随着上市公司业绩逐步被确定,经营大幅度改善的个券可能具有一定的博弈机会。

此外,《适当性修改通知》并未限制“非合格投资者”在9月1日前后卖出手中持仓债券,投资者仍可在任意时点卖出,这也将使得“ST公司债”依然具有一定流动性(不过需求料大幅下降)。也就是说,优质个券大跌后,个人投资者仍可在个券被“ST”之前买入,等待后续价差机会。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