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批准三家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市
核心提示:中国人寿保险(台湾)、建银国际资产管理及民生银行香港分行三家境外机构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6日公告显示,中国央行日前批准中国人寿保险(台湾)、建银国际资产管理及民生银行香港分行三家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6号令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0〕217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3〕69号)等相关规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根据《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第90号令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0〕217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3〕105号)等相关规定,建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0]217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