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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超日债维权启动 中信称不排除民事诉讼

上海证券报2014年03月11日10:10分类:公司债

核心提示:作为我国债券市场首单实质性违约事件,“11超日债”引起债券市场的震动及监管部门的强烈关注,如何解决也成为市场关心的焦点问题。

⊙记者 覃秘 ○编辑 阮奇

在*ST超日发布“11 超日债”第二期利息无法按期全额支付公告的6天后,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今日发布了债权人会议召集令,正式启动维权工作。维权方案除了继续督促超日太阳尽快筹集资金外,设想中的方案还包括提起民事诉讼、以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处置担保物等。

3月5日,*ST超日发布公告称,“11超日债”本期利息将无法按期全额支付8980万元,仅能够按期支付400万元。“11超日债”指的是超日太阳能公司于2012年3月7日发行的公司债,总发行规模10亿元,当时票面利率为8.98%,今年3月7日是第二期利息原定付息日。

作为我国债券市场首单实质性违约事件,“11超日债”引起债券市场的震动及监管部门的强烈关注,如何解决也成为市场关心的焦点问题。

*ST超日在延期支付公告中承诺,仍在通过自身及外部资源尽最大努力筹措本期利息将延期支付的部分,争取尽快确定资金到位时间,承担延期支付的部分所对应的应付利息和罚息,并积极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本期债券的担保物。公司董事长对媒体表示,此前公司正在筹划重组,对方本已承诺支持此次付息,遗憾的是最终未能成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的压力也不小。中信建投今日公告,将于3月26日下午召开“11超日债”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获得进一步维权的授权,内容包括就逾期付息对超日太阳提起民事诉讼、依法处置“11超日债”担保物用于付息、代表债券持有人参与超日太阳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

回查资料可知,“11超日债”本是无担保的信用债,2013年1月在中信建投的要求下追加了担保并采取相应担保措施,担保物包括三部分,一是超日九江持有的九城国用(2010)第 180 号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0万平方米;二是超日太阳、超日九江及超日洛阳的部分机器设备;三是超日太阳及超日国贸的部分应收账款,总金额约9亿元。

需要提醒的是,这些抵押物能否真正兑现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如担保品中最稳妥的土地不动产,其上存在地上建筑物,且该在建工程已被法院查封。有市场人士分析,由于公司高管尚未放弃,在光伏市场有所好转的背景下,期待公司的重组可能更为现实。当然,随着债务违约的出现,留给公司的时间不多了。

公司同日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2013年亏损且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9亿元,加上近期未能按期支付超日债利息,鹏元资信评估已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CCC和11超日债信用等级CCC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责任编辑:朴文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