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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超日:2011公司债第二期利息无法全额支付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03月05日08:32分类:公司债

核心提示:由于*ST超日公司流动性危机尚未化解,通过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未能获得足够的付息资金。因此,“11超日债”本期利息将无法于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仅能够按期支付共计人民币400万元。公司股票于2014年2月19日下午13:00开市起停牌。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ST超日(002506)发布公告表示,一直高度重视公司本期债券付息事宜,但由于公司流动性危机尚未化解,通过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未能获得足够的付息资金;同时,公司亦通过各种外部渠道筹集付息资金,但由于各种不可控的因素,截至目前公司付息资金仅落实人民币400万元,公司拟于3月5日将付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本次债券付息,剩余付息资金尚未落实。因此,“11超日债”本期利息将无法于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仅能够按期支付共计人民币400万元。

按照《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1超日债”的票面利率为8.98%,每手“11超日债”(面值1,000元)应派发利息为人民币:89.80元。鉴于公司目前仅落实付息资金共计人民币400万元,因此将于付息日就每手“11超日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4.00元(含税)。

1、债权登记日:2014年3月6日

2、除息日:2014年3月7日

3、付息日:2014年3月7日

*ST超日因拟披露重大事项,根据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2月19日下午13:00开市起停牌。

因公司重大事项需继续核实,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超日太阳”、证券代码“002506”)价格大幅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披露后复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责任编辑:赵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