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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 11月22日申购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3年11月20日10:11分类:可转债

核心提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发行人民币260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6亿张。本次发行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13年11月22日。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国平安”)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36号文核准。本次共发行人民币260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6亿张。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证券类型: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经可转债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2、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100元/张,按面值发行。

4、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13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2日。

(2)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8%、第二年为1.0%、第三年为1.2%、第四年为1.8%、第五年为2.2%、第六年为2.6%。

(3)债券到期偿还: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兑付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4)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3年11月22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发行人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发行人A股股票的可转债,发行人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初始转股价格:41.3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高者)。

(6)转股起止日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4年5月23日至2019年11月22日止)。

(7)信用评级:AAA。

(8)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9)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5、发行时间:本次发行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13年11月22日(T日)。

[责任编辑:赵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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