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0月14日及21日将代发437亿元地方债
核心提示:财政部将于10月14日及21日将代理招标发行总计437亿元地方政府债,期限为3年及5年期。本期债券包括河北、宁夏、宁波、青岛、大连、吉林、辽宁7个省(市),3年期债券合计216亿元,5年期合计221亿元。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财政部29日发布公告称,将于10月14日及21日将代理招标发行总计437亿元地方政府债,期限为3年及5年期。
公告显示,本期债券包括河北、宁夏、宁波、青岛、大连、吉林、辽宁7个省(市),各地对应3年期债券额度为64亿元、24亿元、12亿元、10亿元、10亿元、54亿元、42亿元,3年期合计216亿元;对应5年期债券额度为65亿元、25亿元、13亿元、11亿元、11亿元、54亿元、42亿元,5年期合计221亿元。
本期地方政府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
2013年财政部计划代理发行35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较2012年增加1000亿元。
8月23日,作为今年自行发债试点的首单,山东省地方债亮相银行间债券市场,分为3年期和5年期两个品种,规模分别为56亿元,发行总额112亿元。当期债券中标利率直逼同期限国债收益率,并且获得了两倍以上认购,均远远好于稍早时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甚至是追平了同期限国债。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