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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只能用于建设 不能用于“吃饭”

证券日报2013年09月05日08:51分类:地方债

核心提示: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对于地方债首先要“规范”,地方发债只能用于建设性支出,不能用于“吃饭”和经常性支出。公益性的地方债要逐步用公共财政收入偿还,有收益性的资产,要用收益偿还,还要强管理。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就地方债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解读。楼继伟表示,整体上看,中国地方债规模可控,增量也在减缓,但前期债务增长较快的地方问题比较大。

今年6月份,审计署一份报告再次将地方债问题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36个地方政府债务共计3.8万亿元,17个城市资不抵债。对于是否会有地方出现债务违约问题,楼继伟认为,目前来看“问题不是特别巨大”。他表示,对于地方债首先要“规范”,地方发债只能用于建设性支出,不能用于“吃饭”和经常性支出。

“经常性开支如果需要靠债务来解决,那就会走向不归路,是绝对不行的。”楼继伟特别警示:对方地方债的偿还问题,要进行区分,是有原则的,公益性的地方债要逐步用公共财政收入偿还,有收益性的资产,要用收益偿还,还要强管理。

自今年8月1日起,审计署按照国务院要求对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性债务进行彻底摸底和测评。中国地方债的“总账本”不日将露出真容。(徐科)

[责任编辑: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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