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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费率破茧而出 两只债基首度“试水”

经济参考报2013年06月21日09:13分类:其他债券

核心提示:业内人士表示,浮动费率产品的推出将有望打破传统,新的模式可有效激励管理人在严格的法规监督管理之下力争绝对收益最大化,切实落实新基金法加大投资人保护力度的最终目标。

今年以来,基金创新热潮不断,特别是新《基金法》施行之际,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初见成效,首批浮动费率基金相继破茧而出。业内人士表示,浮动费率产品的推出将有望打破传统,新的模式可有效激励管理人在严格的法规监督管理之下力争绝对收益最大化,切实落实新基金法加大投资人保护力度的最终目标。

记者从方正富邦基金了解到,公司此前申报的方正富邦互利债基已于18日获批,并将于近期正式发行。此外,诺安基金申报的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基也于近日拿到了“准生证”,而这两只基金均采用的是创新型的浮动管理费率。

以方正富邦互利债基的管理费浮动费用机制为例,基金收益在业绩比较基准(1年期定存加权平均收益率*140%)以内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收益介于基准与基准+1.0%之间收取0.30%的管理费,介于基准+1.0%至基准+3.0%之间为0.60%,若收益大于基准+3.0%则为0.80%。同时为平滑投资人收益,设立了投资人收益保护机制,通过适当调减管理人管理费率,最大程度保护投资人获得稳健收益,即每档提取管理费后客户净收益率不低于上档提取管理费后客户可能获得的最高净收益率。此外,公司不收取任何销售服务费。

而诺安基金采取四档缓增式阶梯收费模式。即当基金一年期回报小于等于4%时,实行零费率;4%-5.5%之间收取的管理费为0.3%;5.5%-7%之间收取的管理费为0.7%;而当基金回报大于7%以上时,则最高收取1%的封顶费率。

一位基金专业人士指出,随着6月1日新基金法实施,基金业将面临来自私募等财富管理机构的竞争。浮动管理费率打破了以往基金管理费的“铁饭碗”,创新的模式有助于基金管理人专注产品业绩,促进基金公司以业绩为导向,有利于行业有序竞争。

[责任编辑:陈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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