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城市发展投资公司将发行9亿7年期公司债
新华08网上海9月17日电(记者杨溢仁)记者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悉,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于9月18日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金额9亿元,期限7年。
本期债券无担保,按百元面值发行,票面年利率为7.2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起息日为9月18日,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组织承销团,并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当期债券。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
根据发行公告,本期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阳光嘉苑保障性住房项目、平湖市客运中心东侧安置房建设项目和平湖市太浦河取水一期工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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