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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企业债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发布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2年06月18日20:32分类:企业债

新华08网北京6月18日电(记者高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18日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以加强银行间市场自律管理,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秩序,保护参与各方合法权益。《规则》于2012年3月1日经交易商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人民银行备案同意,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交易商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随着债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创新产品日益丰富、参与主体逐步多元化,一方面,市场成员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提升;另一方面,个别机构诚信意识不强、合规意识淡薄,违反自律规定的现象有所增多,市场发展中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原有自律处分制度已不能适应市场现实规范发展的内在需要。

据介绍,《规则》共三十一条,包括总则、自律处分议定机制、调查阶段、自律处分决定阶段以及附则五部分,明确了自律处分实行自律处分会议议定制度,并按照从轻到重的顺序首次列明了声誉处分和行为处分等全部自律处分措施。

该负责人称,《规则》是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相关自律规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将促进市场成员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的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引导和促进市场规范、稳健、高效发展。

该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完善自律处分相关工作,协会还将在自律处分制度、机制、具体操作等方面进一步开展相关工作,推出《自律处分会议工作规程》和《自律处分会议专家管理办法》等配套性制度文件,同时修订原有自律规则中与处分标准相关的条款,继续健全自律处分体系,推动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

[责任编辑: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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