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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再批5家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1年08月23日18:25分类:其他债券

核心提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近日发布公告,允许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澳门分行、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等五家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新华08网北京8月23日电(记者高立)中国人民金融市场司近日发布公告,允许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澳门分行、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等五家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市场。

央行于2010年8月16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允许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行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此后陆续有境外机构获得这一资格。据消息人士透露,目前获批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已有约30家。(完)

[责任编辑:赵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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