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高新区国资经营有限公司将发公司债

来源:  2011-03-15 16:34

  新华社上海3月15日电(记者杨溢仁)记者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悉,沈阳农业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于3月16日发行2011年度公司债券,发行金额15亿元,期限8年。

  本期债券无担保,按百元面值发行,存续期内前5年的票面年利率为7.18%,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向上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7.18%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3年固定不变。起息日为3月16日,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据悉,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组织承销团,并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当期债券。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

  根据沈阳农业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公告,本期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将分为两部分,其中14亿元用于沈北新区光电信息产业园等产业园区路网设施建设项目;1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完)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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