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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市场酝酿私募债券 实行先发行后审批

2010年12月06日16:43分类:其他债券

核心提示:市场一直关注的中国私募债券将于近期进行试点,明年正式推出。 据接近交易商协会的人士透露,发行私募债券不必等待监管机构审核批准,承销商可先行为发行人和投资者牵线搭桥,在商定好发行协议后再向交易商协会进行报备,是一种“先发行后审批”的模式。

  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

  新华社记者任玮玮、岳跃

  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消息,市场一直关注的中国私募债券将于近期进行试点,明年正式推出。

  私募债券破冰

  交易商协会秘书长时文朝一年前就表示,要推出私募债券来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直到今年8月底,有关私募债券的发行规则指引才获交易商协会理事会的原则通过,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随后,协会又多次召集银行间市场多家承销商,就私募发行的有关规则进行讨论。

  目前,我国非金融机构企业进行债务融资的方式只有公开发行,但随着债市扩容,此种发行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国泰君安债券研究员袁新钊表示,公开发行必然意味着要不停地公布财务状况,这对于一些信用资质基本面波动比较大的企业来说有一定的影响。

  安邦咨询研究员陈业认为,私募债券的推出,对那些有发展潜力、但目前达不到公募债券发行条件的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好处的。

  所谓私募债券,是相对于公募发行而言的定向或非公开发行,是发行者向200人以下的投资者发放的债券。据统计,2009年全球共有6979笔私募债券发行,规模达到2.8万亿美元,而中国在此市场上还是空白。

  40%发债“红线”有望突破

  在2005年短期融资券推出后,中期票据又在2008年面市,企业的发债规模急剧膨胀。但现行的《证券法》规定:“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40%。”这已经成为很多企业进行债务融资的一大障碍。

  “这个规定从国际惯例来说是比较少的,只有韩国曾经有过债券业务不能超过4倍的规定,更多的国家没有。”中国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债券分析师周余说。袁新钊认为,40%的“天花板”限制了很多高等级的企业,很多企业债务融资额度基本上达到了30%以上,继续进行融资的空间已经不大了。

  一商业银行人士表示,40%的限制是针对公开发行,并不适用于非公开发行,只要投资人在200人以下,就算私募发行,可不在40%的约束范围内。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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